標題:云何為『眾生有五種與惡同處』

 

     眾所周知:『眾生』者,又名有情,即一切有情識的動物。集眾緣所生,名為眾生,又歷眾多生死,名為眾生,十法界中,除佛之外,九界有情,皆名眾生。至於云何為『眾生有五種與惡同處』?依《正法念處經》開示:眾生與惡同處,妨廢禪誦。與惡同處,凡有五種,何等為五?所謂眾生

  1. 善持淨戒第一善法,有正直心,而與第一破戒惡人同處止住,不得自在。此是第一與惡同處。
  2. 不自在過或自在過,與邪見人而共相隨,若村若城、若多人處同行同住。此是第二與惡同處。
  3. 常自樂數親舊知識,欲往欲近,與共相隨,至在俗時先住之家。此是第三與惡同處。
  4. 畏他輕賤,求知見故到惡處住論師之所,共相習近。此是第四與惡同處。
  5. 心意動亂不能正行,於先飲食或臥具等,或先食來、或先飲來、或先臥來、近婦人來,或於先時所受用色聲香味觸,如是種種,憶念思惟,念境界處,境界處念之所破壞,餘一切處皆悉可避,此境界處則不可避,以是第一最惡處故。此是第五與惡同處。

         由此觀之,如是『五者』,即所謂眾生有五種與惡同處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與惡同處』者,惡即背理之謂。若殺盜等皆違理造作,是名為惡。是故眾生與如是第五與惡同處,以於一切禪誦等業,最為妨故。自餘惡處皆悉可避,唯此一處最不可避境界之樂。從自心起分別惡處,最為難避,唯除坐禪三摩提樂正觀察念,如是能避。

總而言之,眾生有多義:(一)眾人共生之義。如同《法華文句》曰:「中阿含十二云:劫初光音天,下生世間,無男女尊卑眾共生世,故言眾生。此據最初也。」(二)眾多之法,假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如同《法鼓經》曰:「萬法和合施設,名為眾生。」《注維摩經》曰:「生曰:眾生者眾事會而生,以名宰一之主也。」《大乘義章》曰:「依於五陰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大經慧苑疏》曰:「眾法成生,亦名眾生。」《法華文句》曰:「若攬眾陰而有,假名眾生。此據一期受報也。」(三)經眾多之生死,故名眾生。不曰眾死者,以有生者必有死,有死者必有生故也。如同《般若燈論》曰:「有情者數數生,故名眾生。」《大乘義章》曰:「多生相續,名曰眾生。」《法華文句》曰:「若言處處受生,故名眾生者。此據業力五道流轉也。」《俱舍光記》曰:「受眾多生死,故名眾生。夫生必死,言生可以攝死,故言眾生。死不必生,如入涅槃,故不言眾死。」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9111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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