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何等為『菩薩修十種法能持如來修多羅教』

眾所周知:『菩薩』者,具名菩提薩埵Bodhisattva,又曰菩提索埵,摩訶菩提質帝薩埵。舊譯為大道心眾生,道眾生等,新譯曰大覺有情,覺有情等。謂是求道之大心人,故曰道心眾生,求道求大覺之人,故曰道眾生,大覺有情。又薩埵者勇猛之義,勇猛求菩提故名菩提薩埵。又譯作開士,始士,高士,大士等。義譯也。總名求佛果之大乘眾。如同《注維摩》曰:「肇曰:菩提佛道名也。薩埵秦言大心眾生,有大心入佛道,名菩提薩埵。」《大乘義章》曰:「菩薩胡語,此方翻譯為道眾生。具修自利利他之道,名道眾生。」至於何等為『菩薩修十種法能持如來修多羅教』?依《佛說除蓋障菩薩所問經》開示:菩薩若修十種法者,能持如來修多羅教。何等為十?即所謂菩薩

  1. 為護正法故,聞受持不為資財。
  2. 為守護教故,聽聞受持不為利養。
  3. 令三寶種得不斷故,聽聞受持不為求他恭敬。
  4. 為欲攝受安住大乘諸有情故,聽聞受持不為名稱。
  5. 為利益無依無救諸有情故,聽聞受持。
  6. 為令苦惱有情得安樂故,聽聞受持。
  7. 為令無慧眼者得慧眼故,聽聞受持。
  8. 為彼住聲聞乘者說示聲聞道故,聽聞受持。
  9. 為彼住大乘者說示大乘法故,聽聞受持。
  10. 為自取證無上智故,聽聞受持,不為求彼下劣乘故。

    由此觀之,如是『十種法,即所謂菩薩修十種法能持如來修多羅教,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修多羅教』者,梵語修多羅,華言契經。契者,上契諸佛之理,下契眾生之機。經者,法也,常也。十界(佛界、菩薩界、緣覺界、聲聞界、天界、人界、修羅界、餓鬼界、畜生界、地獄界也)同遵曰法,三世不易曰常,此聖教之總名也。又修多羅即是長行直說法相,隨其義理長短,不以字數為拘也。

    總而言之,『菩薩』者,佛教指上求佛法,下化眾生的聖者。在三乘中,菩薩高於羅漢而次於佛。菩薩標榜大慈大悲,普渡眾生,是大乘精神的象徵。北周‧庾信《五張寺經藏碑》云︰「如來說法,萬萬恒沙;菩薩轉輪,生生世界。」菩薩,乃是梵語菩提薩(Bodhisattva)的省音,意譯為「覺有情」、「道眾生」等。我國民間熟悉的菩薩有觀世音、大勢至、文殊、普賢、彌勒、地藏等。菩薩普渡眾生,往往變現各種「化身」,如觀世音菩薩就有「三十三身」。如同《法華經‧五百弟子品》謂︰「內秘菩薩行,外現是聲聞。」聲聞,即羅漢。唐‧白居易《送守實上人遊江南》詩云︰「無妨菩薩是船師。」船師,是「凡夫」身。此外,「薩(Sattva)除譯為「有情」、「眾生」外,亦譯作「勇猛」。因此,「菩薩」亦可釋謂勇猛求取佛道的聖者。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5年11月1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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