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何等為『眾生得親近諸佛菩薩十法』

   眾所周知:『眾生』者,又名有情,即一切有情識的動物。集眾緣所生,名為眾生,又歷眾多生死,名為眾生,十法界中,除佛之外,九界有情,皆名眾生。至於何等為『眾生得親近諸佛菩薩十法』?依《大方等大集經》開示眾生具足十法常得親近諸佛菩薩。何等為十所謂

(一)自捨己樂以施眾生。

(二)修集忍辱護無力者。

(三)常勸眾生修集善法。

(四)化導一切趣向菩提。

(五)願諸眾生先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六)當供養聽其所說受持擁護然後我當成無上道。

(七)知實法性不惜身命為護法故聞深法界不生恐怖。

(八)觀無菩提無有得者觀己平等一切眾生亦復平等。

(九)以眾生等觀法亦等以法平等觀虛空等。

(十)觀生死苦亦不捨離見生死過心無悔恨。

    由此觀之,如是『十法』,即所謂眾生得親近諸佛菩薩十法眾生若能具足如是諸善法者常得親近諸佛菩薩。何以故善法』者,謂五戒十善為世間之善法,三學六度為出世間之善法,淺深雖異,而皆為順理益己之法,故謂之善法。

    總而言之,眾生有多義:(一)眾人共生之義。如同《法華文句》曰:「中阿含十二云:劫初光音天,下生世間,無男女尊卑眾共生世,故言眾生。此據最初也。」(二)眾多之法,假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如同《法鼓經》曰:「萬法和合施設,名為眾生。」《注維摩經》曰:「生曰:眾生者眾事會而生,以名宰一之主也。」《大乘義章》曰:「依於五陰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大經慧苑疏》曰:「眾法成生,亦名眾生。」《法華文句》曰:「若攬眾陰而有,假名眾生。此據一期受報也。」(三)經眾多之生死,故名眾生。不曰眾死者,以有生者必有死,有死者必有生故也。如同《般若燈論》曰:「有情者數數生,故名眾生。」《大乘義章》曰:「多生相續,名曰眾生。」《法華文句》曰:「若言處處受生,故名眾生者。此據業力五道流轉也。」《俱舍光記》曰:「受眾多生死,故名眾生。夫生必死,言生可以攝死,故言眾生。死不必生,如入涅槃,故不言眾死。」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314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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