蒼涼的人生
我人來此世間之時的最初之際,只是孤孤單單的一個人,未帶半分財產,也沒有半個同來的朋友,即使有雙生的姊妺兄弟,可能也是出生之後的偶然相遇;即使曾是相約投胎的,但在改頭換面地重新做人之後,也難憶及過去。
出生之後,如果父母並不歡迎嬰兒的光臨,繼續生存的可能性便很少,但天下父母,只要身心健康的,沒有不愛護兒女的道理。因為父母之愛護兒女而予以撫養成人,也正是為要填補他們的蒼涼之感。
人於初生落地之後,總以為父母是最可靠的人,故其每遇困難痛苦或恐懼之時,便會想起父母,呼喚父母,以期父母來為之解救保護,除了父母之外,一切的事物都以為是靠不住的,除了父母之外,自己也是絕對蒼涼的。
年事稍長,知識稍增,思想稍微有了自覺自察的能力時,又覺得父母雖然愛護我,但並未真正地瞭解我,我的興趣,我的嚮往,我的祈求,父母並不能全部知道,全部給予最大的同情和扶助;還有一個嚴重的問題,父母即使全心全力的愛護我,但是父母不能不死,並且絕對多數的父母,都是先兒女而去世。於是,當我察覺父母與我時代與身心之間的距離時,我又感到孤獨的蒼涼了;當我想起父母會先我而去,或者已經先我而去時,我更感到孤獨的蒼涼了!
但是人總是不甘寂寞的。即使自己並不知道什麼叫作人生的蒼涼,但此人生的蒼涼境界,不因為我不知道,而就不來找我(其實是我去找它)。成年之後,我有一個強烈的要求,除非我去出家,而將自己的生命,接通另一條超然於物質之外的源流,否則我的此一強烈的要求,必盼求其實現,以慰此一蒼涼的人生。此一強烈的要求便是男女之間的相互求偶,男女的結合,屬於生物方面的自然趨勢,但也更是填充蒼涼之感的一大傾向。
事實上,男女的結合,屬於肉體方面的成分,遠較心靈根源的投契者更多。當然,道德或良心的責任,亦恆使得男女的婚姻關係,維繫至於終身。但在婚姻關係的聯結過程中,除了新婚熱戀的期間,同床異夢,乃是不可避免的現象,雖然很多人都不肯承認。因為夫婦的知識水準,生活的情趣,以及對於各種事物所抱的觀點,往往是不能一致的,因此也就會覺得我的對方並不真的瞭解我,甚至可說並不真的全心愛著我。於是,當我對自己的配偶感到乏味,而對另外的男女感到興趣乃至傾慕時,這便告訴我,我在感到人生的蒼涼了。因為無人真的愛我,我不甘寂寞,所以我想另找一條出路來安慰我的蒼涼之感。
再有另外一個角度,有人說︰「人生得一知己,可以死而無憾。」事實上,人之處世交遊,無不希望朋友把我當作朋友看,乃至把我當作他自己一樣,像愛護他自己一樣地來愛護我。當然,這也是安慰蒼涼之感的一條出路。可是不幸得很,人多數是自私的,我固希望他人把我當作他自己看待,我卻並不能夠也把朋友當作我自己一樣的看待,因此,我如仔細地考察一下,並沒一個朋友能把我當成他自己一樣看待的,所謂「共患難不共安樂」的事實,根本不能免除的。人在苦難時,為了搶救自己,不難同舟共濟,一到苦難的因素消失之時,為著自己的利益,便不能沒有自己的打算。即使對於過去患難期中的難友,給予幫助,也不能像對待自己一樣地去對待難友;同時,如能全心一意地去協助難友,難友本身,也會因其自尊或自卑感的作祟,覺得接受這種協助,乃是出於彼此間的萬不得已!於是朋友以為我沒有把他當作自己看待,我也覺得朋友沒有體諒我的真心相待。因此,我人在世,並不會有知己的朋友,除非是聖人與聖人之間,即使是聖人與聖人,也要他們的聖格相等,所謂「唯佛與佛」出世的聖人才能求得絕對的和諧一致。一般的凡夫,是不能沒有其孤獨蒼涼之感的。
再說,人之有生必有死,人生短短數十年,從出生落地,便在片刻不停地奔向最後的一站。當生的時候,便已決定了死的命運,雖然大家都怕談到死的問題,但是死的安排,並不因為我怕,它就不來向我接近,這是大家非常清楚的事實。儘管世上有許多人作著如此的宣誓:「未能同年同月同日同時生,但願同年同月同日同時死。」也許當其激情洋溢之時,真有如此的打算,所以要作如此的宣誓,實際上,誰曾看到真的如此?即使殉情殉國的烈女與壯士,但在死的時候,絕不會恰好一齊躺下,至於躺下以後,照佛理而言,由於各人業力的不同,彼此神識的分聚離合,也是一個不可知的境界。所以孤孤單單地來了,又蒼蒼涼涼地去了,不知是從何處來的,也不知將往那裡去的!在此景象之下,如果我還沒有任何宗教信仰,便有一個現實而以為是可靠的要求,要求我有我的下一代,我雖死了,由我而來的下一代,仍可繼續傳至下一代的下一代,以此下一代的存在,而來補充我的必將不存在;彌補我的空前絕後的蒼涼之感。所以一般以現在或以人為本位的學者們,尤其是中國人的傳統觀念,都以傳宗接代──即使是廣義的包括了人類文化與民族精神,為其永生的安慰寄託。
事實上,子孫傳代,子孫的肉體固因由我而來而得存在,但是子孫的事業不是我的事業,子孫的成就不是我的成就;尤其是子孫的思想及其由思想所產生的一切行為活動,雖或帶有若干成分的遺傳色彩,但卻絕對不能代表我的一切行為活動。再說,子孫之懷念父祖先人,也不能如父祖先人之希望於子孫的那樣熱切。孔子說︰「父在觀其志,父歿觀其行;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孝子尚只能三年不改父道,可見一般人對於父祖先人的遺志家訓,實莫不隨著時日的消逝而漸予淡忘!至於一個民族的思想精神,自皆有其傳統的反顧,但是人類社會的進化,先王與後王是不能偏廢的,然此先王的遺產,已是整個民族歷史的共業所成,而不是單獨個人價值的延續了。
真正要求自己能夠不蒼涼、不孤單,並不是去要求外力來彌補自己和安慰自己,而是以自己的力量去彌補他人的蒼涼與孤單,唯有把我自己的蒼涼感徹底忘掉,自己才會從蒼涼的痛苦中得到解脫。顯然,以常人的看法,即或人格崇高如聖人,他們亦當有其蒼涼之感與悲切之情,並且較諸常人更為深沈,常人少有相互通契的朋友,聖人當更少有相互通契的朋友,因為聖人的胸懷,常人對之,總是莫測高深;相反地,道高魔也高,如果真是一位以救人救世救眾生為本懷的聖人,必也會有很多人把他當作敵人來攻擊!但是,凡為一個真正的聖人,他們的心境是非常平靜的,他們把一切眾生的痛苦看成自身的痛苦,除瞭解救眾生的痛苦,沒有別的要求可言,因他們徹底忘卻了自身的利害,所以看一切眾生的事等同自己的事;唯有在這樣的心境下,他們才真能超越了蒼涼的人生之感!(一九六二年五月於美濃,刊於香港《人生》雜誌二七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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