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遺教經
我小時候出家做小沙彌時,師長即教我要讀《佛遺教經》;進了佛學院,老師也要我們讀此經;後來我在關房中,這也是一部我閱讀再三的經典。法鼓山 僧團成立之後,我教誡沙彌(尼)弟子們,於每半個月誦戒時誦《佛遺教經》,而我也曾為法鼓山 僧團講解此經一次。
為什麼我會和這部經有如此深的因緣呢?因為這是釋迦世尊涅槃前對弟子們的最後遺教,也可說是佛對比丘(尼)弟子們的訓勉,佛一生說法制戒,到了《佛遺教經》,則將戒律和教法做了一次歸納性、濃縮性的整理,將戒律和教法集中在短短的一部《佛遺教經》中,目的是希望弟子們能如法如律地修行戒、定、慧,而得解脫煩惱生死之苦,所以出家人應重視此經。
這部經對在家居士也不是沒有用處,因為根據太虛大師的判教,認為此經屬於五乘共法,即人、天、聲聞、緣覺、菩薩都應以《佛遺教經》的教誡內容為基礎而修學。雖然這部經在當時主要是對出家的聲聞弟子說的,但在家居士仍應遵守其中的許多教誡。對僧俗四眾而言,此經可說是生活的規範,以及佛法的基礎,若不懂或不能遵守《佛遺教經》的教誡,那麼,對佛法的認識和實踐將會有所偏差。
歷來註解和弘揚《佛遺教經》的大德們,總認為此經是對比丘說的教法,所以是比丘必須遵守的,很少有人主張居士也必須遵守此經的教誡;另一方面,當大德居士們讀到此經後,卻又以此經為量尺,來要求衡量出家比丘,如此一來,此經反而成為僧俗之間的一道牆。結果是出家眾不願意碰它,而在家居士則認為出家人多不遵守《佛遺教經》。
出家人為何不敢碰《佛遺教經》呢?這是因為大家只知道執著經中的文字,以及其中的教誡規定的結果。事實上,那些規定,在二千五百多年前的印度,比丘們只要願意遵守就能做到,並不困難。
但佛教流傳到中國之後,有些戒條一開始就已無法做到了,即至發展成寺院型態或叢林生活,更多半無法做到《佛遺教經》中的若干規定,因此讓出家眾感到很為難,不知道究竟應不應該弘揚此經,要弘揚,自己又做不到,徒然引起居士們的非議,於是陷入兩難的困境中。
我研究戒律,一向主張應重視、把握佛陀制戒的精神和宗旨,而不要死板板的將佛世的一切規章制度,拿到這個時代來要求僧眾。佛在成道六年之後,開始不斷制戒,也不斷修正,直到佛涅槃之後,戒律無人再修正了,才變成了不可更改的條文規定,但佛在世時並非如此的。
所以,今天我們讀《佛遺教經》,應該把握其中的精神和宗旨,它是以解脫為目的、以修善積功德為宗旨。修善,即持戒;以解脫為目的,則須修定;由持戒修定得智慧,而達成出三界的目標,即是得解脫。弘揚《佛遺教經》,如果能從這一點契入的話,就不會有上述的種種顧慮了,這正是我講解、註釋本經的重點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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