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云何為『眾生不樂一切境界能生為夜摩王

 

     眾所周知:『眾生』者,又名有情,即一切有情識的動物。集眾緣所生,名為眾生,又歷眾多生死,名為眾生,十法界中,除佛之外,九界有情,皆名眾生。至於云何為『眾生不樂一切境界能生為夜摩王』?依《正法念處經》開示:眾生有一法,所謂不樂一切境界,應勤捨離,成就相應,現在、未來二世利益。蓋

  1. 若剎利王樂於境界,如是王者,不得安隱。若王樂聲觸味香色一切方便,不得安隱,亦復不能正護國土,亦復不能正護自身。
  2. 常樂境界,常著心故,失法、物、名,三皆退壞。
  3. 樂境界王,餘王能破;他破壞故,自軍眾等皆生厭惡,不復愛樂;以厭離故,則失王位,而得衰惱;得衰惱故,或失壽命。是故王者不用縱心樂著境界。
  4. 若不縱心大樂境界,彼王則能正護自法,或時心淨,正攝色聲香味觸等,不能動心。
  5. 久時為王,王領國土一切軍眾不厭不捨,是故他王不能破壞,命住久時,不得熱惱,久時受樂。今既受樂,後生樂處。

    由此觀之,如是『五者』,即所謂眾生不樂一切境界能生為夜摩王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夜摩天』者,梵語夜摩,華言善時。謂時時唱快樂故也。此天由修施、戒二種福業,勝忉利天,是以感報得生其中也。是故王若如是不樂境界,功德因緣,於現在世常得安樂、常有利益,能護國土、能護自身,善人所讚,身壞命終生於善道,天世界中為夜摩王。不樂境界善業因故。

總而言之,眾生有多義:(一)眾人共生之義。如同《法華文句》曰:「中阿含十二云:劫初光音天,下生世間,無男女尊卑眾共生世,故言眾生。此據最初也。」(二)眾多之法,假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如同《法鼓經》曰:「萬法和合施設,名為眾生。」《注維摩經》曰:「生曰:眾生者眾事會而生,以名宰一之主也。」《大乘義章》曰:「依於五陰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大經慧苑疏》曰:「眾法成生,亦名眾生。」《法華文句》曰:「若攬眾陰而有,假名眾生。此據一期受報也。」(三)經眾多之生死,故名眾生。不曰眾死者,以有生者必有死,有死者必有生故也。如同《般若燈論》曰:「有情者數數生,故名眾生。」《大乘義章》曰:「多生相續,名曰眾生。」《法華文句》曰:「若言處處受生,故名眾生者。此據業力五道流轉也。」《俱舍光記》曰:「受眾多生死,故名眾生。夫生必死,言生可以攝死,故言眾生。死不必生,如入涅槃,故不言眾死。」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91116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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