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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云何為『眾生破壞他人出家之過患』

 

     眾所周知:『眾生』者,又名有情,即一切有情識的動物。集眾緣所生,名為眾生,又歷眾多生死,名為眾生,十法界中,除佛之外,九界有情,皆名眾生。至於云何為『眾生破壞他人出家之過患』?茲依《佛說出家功德經》所開示,分述之如下:

  1. 若有人破壞他人出家因緣,即為劫奪無盡善財福藏,壞三十七助菩提法、涅槃之因。
  2. 設有欲壞出家因緣者,緣此罪業,墮地獄中,常盲無目,受極處苦;若作畜生,亦常生盲;若生餓鬼中,亦常生盲,在三惡苦,久乃得脫。若生為人,在母腹中,受胎便盲。
  3. 或成就無邊功德,以破如是善因緣故,受無量罪。由障出家故,於此清淨智慧鏡中,為於解脫諸善法故,若見出家修持淨戒,趣解脫處,破他出家,為作留難;以是因緣故,生便常盲,不見涅槃。
  4. 由毀出家故,常觀癡等十二因緣,應得解脫;以毀破他智慧眼故,破出家緣,覆慧眼故,從生至生,常盲無目,不見三界。
  5. 緣障出家故,出家應見五陰、二十我見,人趣正道;破出家因,壞正見故,所生常盲,不見正道。
  6. 出家應見一切法聚、善法住處,應觀諸佛清淨法身;以破出家善因緣故,所生常盲,不能見佛法身。
  7. 以因出家應具沙門形貌,及與持戒、清淨福田,種佛道因;破出家故,於善法中斷一切望,由是罪緣,生生常盲。
  8. 由毀出家故,出家應善觀察,一切身心,皆苦、無常、無我、不淨;破他出家,為作留難,則破此眼。破此眼故,不見四道、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分、八正道、趣涅槃城。是罪緣故,所生常盲,乃至不見空、無相、無作清淨善法,向涅槃城。

    由此觀之,如是『八者』,即所謂眾生破壞他人出家之過患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破壞』者,摧破毀壞也。又『出家』者, 出離煩惱之家,亦即出離在家的生活,去修沙門的淨行。又『過患』者,謂過咎與災患也。是以智慧之人知出家者,應當成就如是善法,不應破壞善法因緣,獲如是罪。

總而言之,眾生有多義:(一)眾人共生之義。如同《法華文句》曰:「中阿含十二云:劫初光音天,下生世間,無男女尊卑眾共生世,故言眾生。此據最初也。」(二)眾多之法,假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如同《法鼓經》曰:「萬法和合施設,名為眾生。」《注維摩經》曰:「生曰:眾生者眾事會而生,以名宰一之主也。」《大乘義章》曰:「依於五陰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大經慧苑疏》曰:「眾法成生,亦名眾生。」《法華文句》曰:「若攬眾陰而有,假名眾生。此據一期受報也。」(三)經眾多之生死,故名眾生。不曰眾死者,以有生者必有死,有死者必有生故也。如同《般若燈論》曰:「有情者數數生,故名眾生。」《大乘義章》曰:「多生相續,名曰眾生。」《法華文句》曰:「若言處處受生,故名眾生者。此據業力五道流轉也。」《俱舍光記》曰:「受眾多生死,故名眾生。夫生必死,言生可以攝死,故言眾生。死不必生,如入涅槃,故不言眾死。」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9320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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