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云何為『眾生行此四法得不忘彼菩提之心』

 

     眾所周知:『眾生』者,又名有情,即一切有情識的動物。集眾緣所生,名為眾生,又歷眾多生死,名為眾生,十法界中,除佛之外,九界有情,皆名眾生。至於云何為『眾生行此四法得不忘彼菩提之心』?依《大乘同性經》開示:眾生行此四法得不忘彼菩提之心。何等為四?所謂

  1. 所有願行不違不失。
  2. 於諸眾生常行慈心。
  3. 一日三時供養三寶晝夜不絕。
  4. 不願聲聞辟支佛果。

         由此觀之,如是『四者』,即所謂眾生行此四法得不忘彼菩提之心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菩提』者,Bodhi,舊譯為道,新譯為覺。道者通義,覺者覺悟之義。然所通所覺之境,有事理之二法,理者涅槃,斷煩惱障而證涅槃之一切智,是通三乘之菩提也,事者一切有為之諸法,斷所知障而知諸法之一切種智,是唯佛之菩提也,佛之菩提,通於此二者,故謂之大菩提。如同《智度論》曰:「菩提名諸佛道。」《止觀》曰:「菩提者,天竺音也,此方稱道。」《大乘義章》曰:「菩提胡語,此翻名道。果德圓通,名之為道。」《安樂集》曰:「菩提者,乃是無上佛道之名也。」

總而言之,眾生有多義:(一)眾人共生之義。如同《法華文句》曰:「中阿含十二云:劫初光音天,下生世間,無男女尊卑眾共生世,故言眾生。此據最初也。」(二)眾多之法,假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如同《法鼓經》曰:「萬法和合施設,名為眾生。」《注維摩經》曰:「生曰:眾生者眾事會而生,以名宰一之主也。」《大乘義章》曰:「依於五陰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大經慧苑疏》曰:「眾法成生,亦名眾生。」《法華文句》曰:「若攬眾陰而有,假名眾生。此據一期受報也。」(三)經眾多之生死,故名眾生。不曰眾死者,以有生者必有死,有死者必有生故也。如同《般若燈論》曰:「有情者數數生,故名眾生。」《大乘義章》曰:「多生相續,名曰眾生。」《法華文句》曰:「若言處處受生,故名眾生者。此據業力五道流轉也。」《俱舍光記》曰:「受眾多生死,故名眾生。夫生必死,言生可以攝死,故言眾生。死不必生,如入涅槃,故不言眾死。」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81218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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