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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云何為『眾生有四法能得信受首楞嚴三昧』

 

     眾所周知:『眾生』者,又名有情,即一切有情識的動物。集眾緣所生,名為眾生,又歷眾多生死,名為眾生,十法界中,除佛之外,九界有情,皆名眾生。至於云何為『眾生有四法能得信受首楞嚴三昧』?依《佛說首楞嚴三昧經》開示:多有眾生不能信受。眾生有四法,聞是三昧能得信受。何等為四?所謂

  1. 曾於過去諸佛聞是三昧。
  2. 為善知識所護深樂佛道。
  3. 善根深厚好樂大法。
  4. 身自得證大乘深法。

         由此觀之,如是『四法』,即所謂眾生有四法能得信受首楞嚴三昧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信受』者,信受如來所說的法和切實奉行如來所說的法。又『首楞嚴三昧』者,梵語首楞嚴,華言健相分別;梵語三昧,華言正受,亦云正定。謂菩薩住是三昧,則於諸三昧行相、多少、淺深,悉能分別了知;而一切魔惱,不能破壞,是名首楞嚴三昧。是故菩薩於首楞嚴三昧如是無量悉能示佛一切神力,無量眾生皆得饒益。

  總而言之,眾生有多義:(一)眾人共生之義。如同《法華文句》曰:「中阿含十二云:劫初光音天,下生世間,無男女尊卑眾共生世,故言眾生。此據最初也。」(二)眾多之法,假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如同《法鼓經》曰:「萬法和合施設,名為眾生。」《注維摩經》曰:「生曰:眾生者眾事會而生,以名宰一之主也。」《大乘義章》曰:「依於五陰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大經慧苑疏》曰:「眾法成生,亦名眾生。」《法華文句》曰:「若攬眾陰而有,假名眾生。此據一期受報也。」(三)經眾多之生死,故名眾生。不曰眾死者,以有生者必有死,有死者必有生故也。如同《般若燈論》曰:「有情者數數生,故名眾生。」《大乘義章》曰:「多生相續,名曰眾生。」《法華文句》曰:「若言處處受生,故名眾生者。此據業力五道流轉也。」《俱舍光記》曰:「受眾多生死,故名眾生。夫生必死,言生可以攝死,故言眾生。死不必生,如入涅槃,故不言眾死。」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7817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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