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何等為『菩薩修十種法能善知四攝法行』

眾所周知:『菩薩』者,具名菩提薩埵Bodhisattva,又曰菩提索埵,摩訶菩提質帝薩埵。舊譯為大道心眾生,道眾生等,新譯曰大覺有情,覺有情等。謂是求道之大心人,故曰道心眾生,求道求大覺之人,故曰道眾生,大覺有情。又薩埵者勇猛之義,勇猛求菩提故名菩提薩埵。又譯作開士,始士,高士,大士等。義譯也。總名求佛果之大乘眾。如同《注維摩》曰:「肇曰:菩提佛道名也。薩埵秦言大心眾生,有大心入佛道,名菩提薩埵。」《大乘義章》曰:「菩薩胡語,此方翻譯為道眾生。具修自利利他之道,名道眾生。」至於何等為『菩薩修十種法能善知四攝法行』?依《佛說除蓋障菩薩所問經》開示:菩薩若修十種法者,即能善知四攝法行。何等為十?所謂

  1. 【行利益施】。是謂法施。
  2. 【行安樂施】。是謂財施。
  3. 【行無盡施】。謂與他人宣示正道。
  4. 【利益語】。所謂宣說諸善品法。
  5. 【如義語】。所謂宣說真實之理。
  6. 【如法語】。所謂隨順如來正教宣說諸法。
  7. 【如理語】。所謂不壞真實之義。
  8. 【利益行】。謂令有情不善不起善法安立。
  9. 【同財而行利益】。所謂金銀摩尼真珠琉璃,螺貝壁玉象馬車乘等,同其受用而行利益。
  10. 【同其濟命受用】。謂同飲食財物平等受用,同其濟命受用等事行利益者。

由此觀之,如是『十種法』,即所謂菩薩修十種法能善知四攝法行,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四攝法行』者,謂(1)布施攝。謂若有眾生樂財則布施財,若樂法則布施法,使因是生親愛之心,依我受道也。(2)愛語攝。謂隨眾生根性而善言慰喻,使因是生親愛之心,依附我受道也。(3)利行攝。謂起身口意善行利益眾生,使由此生親愛之心而受道也。(4)同事攝。謂以法眼見眾生根性,隨其所樂而分形示現,使同其所作霑利益,由是受道也。

總而言之,『菩薩』者,佛教指上求佛法,下化眾生的聖者。在三乘中,菩薩高於羅漢而次於佛。菩薩標榜大慈大悲,普渡眾生,是大乘精神的象徵。北周‧庾信《五張寺經藏碑》云︰「如來說法,萬萬恒沙;菩薩轉輪,生生世界。」菩薩,乃是梵語菩提薩(Bodhisattva)的省音,意譯為「覺有情」、「道眾生」等。我國民間熟悉的菩薩有觀世音、大勢至、文殊、普賢、彌勒、地藏等。菩薩普渡眾生,往往變現各種「化身」,如觀世音菩薩就有「三十三身」。如同《法華經‧五百弟子品》謂︰「內秘菩薩行,外現是聲聞。」聲聞,即羅漢。唐‧白居易《送守實上人遊江南》詩云︰「無妨菩薩是船師。」船師,是「凡夫」身。此外,「薩(Sattva)除譯為「有情」、「眾生」外,亦譯作「勇猛」。因此,「菩薩」亦可釋謂勇猛求取佛道的聖者。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5年12月9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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