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云何為『眾生所分別因有六種』
眾所周知:『眾生』者,又名有情,即一切有情識的動物。集眾緣所生,名為眾生,又歷眾多生死,名為眾生,十法界中,除佛之外,九界有情,皆名眾生。至於云何為『眾生所分別因有六種』?依《大乘入楞伽經》開示:眾生所分別因有六種。何等為六?所謂
- 【當有因】。當有因者,謂內外法作因生果。
- 【相屬因】。相屬因者,謂內外法作緣生果,蘊種子等。
- 【相因】。相因者,作無間相生相續果。
- 【能作因】。能作因者,謂作增上而生於果如轉輪王。
- 【顯了因】。顯了因者,謂分別生能顯境相如燈照物。
- 【觀待因】。觀待因者,謂滅時相續斷,無妄想生。
由此觀之,如是『六者』,即所謂眾生所分別因有六種,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分別』者,思量識別一切事理,是為心心所之自性作用,故以為心心所之異名也。此是愚夫自所分別,非漸次生亦非頓生。若頓生者,則作與所作無有差別,求其因相不可得故。若漸生者,求其體相亦不可得,如未生子云何名父?諸計度人言以因緣所緣緣無間緣增上緣等,所生能生互相繫屬,次第生者理不得成,皆是妄情執著相故。
總而言之,眾生有多義:(一)眾人共生之義。如同《法華文句》曰:「中阿含十二云:劫初光音天,下生世間,無男女尊卑眾共生世,故言眾生。此據最初也。」(二)眾多之法,假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如同《法鼓經》曰:「萬法和合施設,名為眾生。」《注維摩經》曰:「生曰:眾生者眾事會而生,以名宰一之主也。」《大乘義章》曰:「依於五陰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大經慧苑疏》曰:「眾法成生,亦名眾生。」《法華文句》曰:「若攬眾陰而有,假名眾生。此據一期受報也。」(三)經眾多之生死,故名眾生。不曰眾死者,以有生者必有死,有死者必有生故也。如同《般若燈論》曰:「有情者數數生,故名眾生。」《大乘義章》曰:「多生相續,名曰眾生。」《法華文句》曰:「若言處處受生,故名眾生者。此據業力五道流轉也。」《俱舍光記》曰:「受眾多生死,故名眾生。夫生必死,言生可以攝死,故言眾生。死不必生,如入涅槃,故不言眾死。」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8年12月9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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