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何等為『菩薩所行十八不共法』
眾所周知:『菩薩』者,具名菩提薩埵Bodhisattva,又曰菩提索埵,摩訶菩提質帝薩埵。舊譯為大道心眾生,道眾生等,新譯曰大覺有情,覺有情等。謂是求道之大心人,故曰道心眾生,求道求大覺之人,故曰道眾生,大覺有情。又薩埵者勇猛之義,勇猛求菩提故名菩提薩埵。又譯作開士,始士,高士,大士等。義譯也。總名求佛果之大乘眾。如同《注維摩》曰:「肇曰:菩提佛道名也。薩埵秦言大心眾生,有大心入佛道,名菩提薩埵。」《大乘義章》曰:「菩薩胡語,此方翻譯為道眾生。具修自利利他之道,名道眾生。」至於何等為『菩薩所行十八不共法』?依《佛說除蓋障菩薩所問經》開示:何等是菩薩十八不共法?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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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薩無著布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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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著持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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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著忍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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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著精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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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著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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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著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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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四攝法攝諸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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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了諸迴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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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巧方便成諸有情增上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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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示上乘出離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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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大乘法而不退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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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生死及涅槃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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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諸典章不減文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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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作行中智為先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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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諸生中離眾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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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身口意具十善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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堪忍諸苦不捨一切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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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世間所可愛樂皆悉顯示,普遍一切世間愚夫及聲聞緣覺,善以眾寶及劫樹莊嚴堅固,一切智心永不忘失,得一切法依法灌頂,常所樂求見佛法僧。
由此觀之,如是『十八種』,即所謂菩薩所行十八不共法,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不共法』者,菩薩之功德與他不同。故名不共法。通論之則一切之功德悉名不共。故地持論中說百四十之不共法。今依一門說十八之不共法。
總而言之,『菩薩』者,佛教指上求佛法,下化眾生的聖者。在三乘中,菩薩高於羅漢而次於佛。菩薩標榜大慈大悲,普渡眾生,是大乘精神的象徵。北周‧庾信《五張寺經藏碑》云︰「如來說法,萬萬恒沙;菩薩轉輪,生生世界。」菩薩,乃是梵語菩提薩(Bodhisattva)的省音,意譯為「覺有情」、「道眾生」等。我國民間熟悉的菩薩有觀世音、大勢至、文殊、普賢、彌勒、地藏等。菩薩普渡眾生,往往變現各種「化身」,如觀世音菩薩就有「三十三身」。如同《法華經‧五百弟子品》謂︰「內秘菩薩行,外現是聲聞。」聲聞,即羅漢。唐‧白居易《送守實上人遊江南》詩云︰「無妨菩薩是船師。」船師,是「凡夫」身。此外,「薩(Sattva)除譯為「有情」、「眾生」外,亦譯作「勇猛」。因此,「菩薩」亦可釋謂勇猛求取佛道的聖者。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5年6月18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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