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云何為『如來第七之業』
眾所周知:『如來』者,其義有三。謂法身、報身、應身也。如同《金剛經》云:「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此法身如來也。《轉法輪論》云:「第一義諦名如,正覺名來。」此報身如來也。《成實論》云:「乘如實道,來成正覺。」此應身如來也。至於云何為『如來第七之業』?依《大方等大集經》開示:如來有三十二業。其第七之業為
(一)如來知禪解脫三昧煩惱解脫。
(二)云何而知?知諸眾生以因緣故貪樂生死,以因緣故貪樂涅槃。
(三)云何名因?云何名緣?若諸眾生思惟不善,是名生死因緣。
(四)因不善思惟故生長無明,是故不善為因無明為緣。
(五)因無明故則生於行,是故無明為因諸行為緣。
(六)因諸行故則生於識,是故行則為因識則為緣。
(七)因識故則生名色,是故識則為因名色為緣。
(八)因名色故則生六入,是故名色為因六入為緣。
(九)因六入故則生於觸,是故六入為因觸則為緣。
(十)因觸生受,是故觸則為因受則為緣。
(十一) 因受生愛,是故受則為因愛則為緣。
(十二) 因愛生取,是故愛則為因取則為緣。
(十三) 因取生有,是故取則為因有則為緣。
(十四) 因有生生,是故有則為因生則為緣。
(十五) 因生則有老死等苦,是故生則為因老死為緣。
(十六) 煩惱為因諸業為緣,諸見為因愛結為緣,煩惱為因五蓋為緣,是名為因是名為緣,而諸眾生以是因緣貪樂生死。
(十七) 何因緣故貪樂涅槃?有二因二緣,令諸眾生樂於涅槃(1)樂喜聽法;(2)樂正思惟。復有二種(1)舍摩他;(2)毘婆舍那。復有二種(1)不去智;(2)不來智。復有二種(1)觀生死;(2)觀涅槃。復有二種(1)如法持;(2)得證。復有二種(1)修解脫門;(2)得解脫果。復有二種(1)盡智;(2)無生智。復有二種(1)諦智(2)觀十二因緣。是名為因是名為緣,而諸眾生,以是因緣樂於涅槃,如來悉知如是等禪三昧解脫。
(十八) 既了知已,捨離欲惡不善之法,有觀有覺離生喜樂入於初禪。入初禪出滅定,入滅定出初禪,乃至八解脫亦復如是,一切眾生悉不能知如來世尊出入之處。
(十九) 如來悉知住定平等,及以上下眾生,謂佛入一三昧,而佛實入一切三昧。眾生見佛起一切定,而佛實入一定三昧。如來三昧無有次第然非不定,一切聲聞緣覺菩薩悉不能知。
(二十) 如來又知說法因緣,得聲聞三昧說法因緣,得緣覺三昧說法因緣,得菩薩三昧,知已隨意而為演說。
由此觀之,如是『二十者』,即所謂如來第七之業,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業』者,梵語羯磨Karma,身口意善惡無記之所作也。其善性惡性,必感苦樂之果,故謂之業因。其在過去者,謂為宿業,現在者謂為現業。如同《俱舍光記》曰:「造作,名業。」業為造作之義。是有二種:(1)如身之取捨屈伸等造作,名為身業,音聲之屈曲造作,名為語業,是直指身之造作,語之造作為業也;(2)與第六意識相應而起,心所中思之心所也,思之心所以造作為性,故以之為業性。即動作身之思為身業。動起語之思為語業。作動意之思為意業。
總而言之,『如來』者,梵語曰多陀阿伽陀Tatha%gata,譯言如來,佛十號之一。又佛之本覺、始覺、究竟覺,與自覺、覺他、覺行圓滿,以及法身佛、報身佛、化身佛等種種道理,本來都是相互聯繫,互為因果的。換言之,因為有了本覺,才說始覺,然後就有究竟覺;因為有了自覺,才有覺他,最後達到覺行圓滿;因為有了法身佛,才有報身佛,所以就有化身佛。此即是《大乘妙法蓮華經》所云之『由本垂跡,開跡顯本,廢跡立本,為實施權,開權顯實,廢權立實』之道理。恰如蓮華一樣,為蓮故華,華開蓮現,華落蓮成是也。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2年10月7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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