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何等為『佛之十種德』

 

    眾所周知:『佛』者,華譯為覺者,也就是正覺和遍知的大覺大悟者。遍知是說對於宇宙事理無所不知覺,正覺是說所知正確真實而無外道那樣邪見妄執的錯誤,所以佛的另一尊號叫做正遍知或正等覺。至於何等為『佛之十種德』?依《華嚴經內章門等雜孔目章》開示:佛有十種德。何等為十?即所謂

(一)諸佛剎不可思議。

(二)諸佛淨願不可思議。

(三)諸佛種性不可思議。

(四)諸佛出世不可思議。

(五)諸佛法身不可思議。

(六)諸佛音聲不可思議。

(七)諸佛智慧不可思議。

(八)諸佛神力自在不可思議。

(九)諸佛無礙住不可思議。

(十)佛解脫不可思議。

    由此觀之,如是『十者』,即所謂佛之十種德,次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佛寶』者,乃三寶之一。佛是覺者之意思,能自覺,又能覺他,直至覺行圓滿者,叫做佛,佛是世界上之真寶,故稱佛寶。又『覺』有三義,即自覺、覺他、覺行圓滿。自覺是自己遍知正覺以超越三界凡夫;覺他是先覺覺後覺,以修菩薩行而超越二乘,使眾生皆得如自己一樣的大覺大悟;覺行圓滿是自他兩覺兩利功德圓滿,以超越菩薩而完成究竟的佛果。

    總而言之,佛之本覺、始覺、究竟覺,與自覺、覺他、覺行圓滿,以及法身佛、報身佛、化身佛等種種道理,本來都是相互聯繫,互為因果的。換言之,因為有了本覺,才說始覺,然後就有究竟覺;因為有了自覺,才有覺他,最後達到覺行圓滿;因為有了法身佛,才有報身佛,所以就有化身佛。此即是《大乘妙法蓮華經》所云之『由本垂跡,開跡顯本,廢跡立本,為實施權,開權顯實,廢權立實』之道理。恰如蓮華一樣,為蓮故華,華開蓮現,華落蓮成是也。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091224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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