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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云何為『眾生有十二事智念』

 

      眾所周知:『眾生』者,又名有情,即一切有情識的動物。集眾緣所生,名為眾生,又歷眾多生死,名為眾生,十法界中,除佛之外,九界有情,皆名眾生。至於依《佛說孛經》開示:眾生有十二事智念。何等為十二?所謂

  1. 雞鳴念悔過作福。
  2. 早起念拜親禮尊。
  3. 臨事念當備豫。
  4. 所止念避危害。
  5. 言語念當至誠。
  6. 見過念以忠告。
  7. 貧者念哀給護。
  8. 有財念行布施。
  9. 飲食念以時節。
  10. 食人念以平均。
  11. 御眾念用恩賜。
  12. 軍具念時繕治。

         由此觀之,如是『十二者』,即所謂眾生有十二事智念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智念』者,謂有智慧地於所對之境記憶不忘也。如同唯識論曰:「云何為念?於曾習境,令心明記不忘。」

總而言之,眾生有多義:(一)眾人共生之義。如同《法華文句》曰:「中阿含十二云:劫初光音天,下生世間,無男女尊卑眾共生世,故言眾生。此據最初也。」(二)眾多之法,假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如同《法鼓經》曰:「萬法和合施設,名為眾生。」《注維摩經》曰:「生曰:眾生者眾事會而生,以名宰一之主也。」《大乘義章》曰:「依於五陰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大經慧苑疏》曰:「眾法成生,亦名眾生。」《法華文句》曰:「若攬眾陰而有,假名眾生。此據一期受報也。」(三)經眾多之生死,故名眾生。不曰眾死者,以有生者必有死,有死者必有生故也。如同《般若燈論》曰:「有情者數數生,故名眾生。」《大乘義章》曰:「多生相續,名曰眾生。」《法華文句》曰:「若言處處受生,故名眾生者。此據業力五道流轉也。」《俱舍光記》曰:「受眾多生死,故名眾生。夫生必死,言生可以攝死,故言眾生。死不必生,如入涅槃,故不言眾死。」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201031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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