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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云何為『眾生事佛受戒有二類』

 

眾所周知:『眾生』者,又名有情,即一切有情識的動物。集眾緣所生,名為眾生,又歷眾多生死,名為眾生,十法界中,除佛之外,九界有情,皆名眾生。至於云何為『眾生事佛受戒有二類』?依《佛說分別經》開示:眾生事佛受戒有二類。何等為二?所謂

  1. 眾生事佛奉持經戒,精進不犯,得福無量,不可譬喻也。
  2. 眾生事佛,受戒不持,不能精進禪定思惟,託名事佛,專行邪業,貪求無厭,不知止足;婬行色欲,好喜歌舞,耽于酒味,以自放恣,雖云事佛,其過難量。用是之故,長墮三塗,苦痛萬端,難得免出。

由此觀之,如是『二者』,即所謂眾生事佛受戒有二類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事佛』者,謂行儀純備。當禮佛時,一心虔懇,觀想金容端嚴殊妙,儼然在目,心不異緣,乃至懺悔、行道、誦經、坐禪,悉皆一心,令與行法相應,無有懈怠又『受戒』者,謂受持戒律。 戒者,梵名尸羅,即禁戒也,謂能防止身口意所作之惡業者。戒能生定,定能發慧,故學道人,以戒為首。有三皈、五戒、六法、八戒、十戒、二百五十戒、五百戒等。

總而言之,眾生有多義:(一)眾人共生之義。如同《法華文句》曰:「中阿含十二云:劫初光音天,下生世間,無男女尊卑眾共生世,故言眾生。此據最初也。」(二)眾多之法,假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如同《法鼓經》曰:「萬法和合施設,名為眾生。」《注維摩經》曰:「生曰:眾生者眾事會而生,以名宰一之主也。」《大乘義章》曰:「依於五陰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大經慧苑疏》曰:「眾法成生,亦名眾生。」《法華文句》曰:「若攬眾陰而有,假名眾生。此據一期受報也。」(三)經眾多之生死,故名眾生。不曰眾死者,以有生者必有死,有死者必有生故也。如同《般若燈論》曰:「有情者數數生,故名眾生。」《大乘義章》曰:「多生相續,名曰眾生。」《法華文句》曰:「若言處處受生,故名眾生者。此據業力五道流轉也。」《俱舍光記》曰:「受眾多生死,故名眾生。夫生必死,言生可以攝死,故言眾生。死不必生,如入涅槃,故不言眾死。」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20328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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