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標題:云何為『眾生有五嫉不得道』

 

     眾所周知:『眾生』者,又名有情,即一切有情識的動物。集眾緣所生,名為眾生,又歷眾多生死,名為眾生,十法界中,除佛之外,九界有情,皆名眾生。至於云何為『眾生有五嫉不得道』?依《佛說罵意經》開示:眾生有五嫉者。何等為五?所謂

  1. 如人共事師,欲令獨愛我,不欲令復愛餘人,是為居嫉;
  2. 自念我但作人,獨生小姓家,是為生嫉;
  3. 見他人富有,願欲與等,是為財嫉;
  4. 佛有深經獨欲得之,不欲令餘人得之,是為經嫉;
  5. 見他人端正,自念我獨不如,是為色嫉。

    由此觀之,如是『五者』,即所謂眾生有五嫉不得道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五嫉』者,五種妒也。謂見他人榮富,心生妒忌也。又『得道』者,獲得道果。三乘各斷惑證理之智慧,名為道,行三學而發此智云得道。如同法華經方便品曰:「修行得道。」

總而言之,眾生有多義:(一)眾人共生之義。如同《法華文句》曰:「中阿含十二云:劫初光音天,下生世間,無男女尊卑眾共生世,故言眾生。此據最初也。」(二)眾多之法,假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如同《法鼓經》曰:「萬法和合施設,名為眾生。」《注維摩經》曰:「生曰:眾生者眾事會而生,以名宰一之主也。」《大乘義章》曰:「依於五陰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大經慧苑疏》曰:「眾法成生,亦名眾生。」《法華文句》曰:「若攬眾陰而有,假名眾生。此據一期受報也。」(三)經眾多之生死,故名眾生。不曰眾死者,以有生者必有死,有死者必有生故也。如同《般若燈論》曰:「有情者數數生,故名眾生。」《大乘義章》曰:「多生相續,名曰眾生。」《法華文句》曰:「若言處處受生,故名眾生者。此據業力五道流轉也。」《俱舍光記》曰:「受眾多生死,故名眾生。夫生必死,言生可以攝死,故言眾生。死不必生,如入涅槃,故不言眾死。」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20315日星期日
妙音書院【http://blog.xuite.net/famscl/a -官網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famsc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