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云何為『眾生墮入食法餓鬼』

 

     眾所周知:『眾生』者,又名有情,即一切有情識的動物。集眾緣所生,名為眾生,又歷眾多生死,名為眾生,十法界中,除佛之外,九界有情,皆名眾生。至於云何為『眾生墮入食法餓鬼』?依《正法念處經》開示:食法諸餓鬼等,以法因緣令身存立而有勢力,以何業故生於其中?謂此餓鬼

  1. 於人中時,性多貪嫉,為活身命、為求財利與人說法,心不敬重,犯戒無信,不為調伏諸眾生故。
  2. 說不淨法,說言:『殺生得生天福。』強力奪財,言無罪報;
  3. 以女適人,得大福德,放一牛王亦復如是。
  4. 以如是等不淨之法為人宣說,得財自供,不行布施,藏舉積聚。
  5. 是人以此嫉妒覆心,命終生於惡道之中,受於食法餓鬼之身。
  6. 是人壽命經五百歲,日月脩短亦如上說。
  7. 於嶮難處,東西馳走求索飲食,飢渴燒身無能救者,猶如乾木為火所燒,頭髮蓬亂身毛甚長,身體羸瘦脈如羅網,脂肉消盡皮骨相裏,其身長大堅勁醜陋,爪甲長利。
  8. 惡業所誑,皺面深眼,淚流若雨,身色黑黮猶如黑雲,一切身分惡虫唼食,蚊虻黑虫從毛孔入食其身肉。
  9. 慞惶奔走,若至僧寺,或有人來於眾僧中行二種施,因此施故上座說法及以餘人讚歎說法;此鬼因是,得命、得力,命得存立。
  10. 乃至惡業未盡、不壞不朽,終不得脫。

         由此觀之,如是『十者』,即所謂眾生墮入食法餓鬼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餓鬼道』者,謂此道或居海底,或在人間山林中,或似人形,或似獸形,不得飲食。業重者,飢火炎炎,不聞漿水之名;次者,伺求人間蕩滌膿血糞穢;輕者,時薄一飽。餓鬼亦遍諸趣,有福德者,作諸處神;無福德者,居不淨處,常受飢餓,其苦無量,諂誑心意。作下品五逆十惡者,感此道生,其壽量以人間一月為一日,壽五百歲。有云壽命不定,極長者七萬歲。

總而言之,眾生有多義:(一)眾人共生之義。如同《法華文句》曰:「中阿含十二云:劫初光音天,下生世間,無男女尊卑眾共生世,故言眾生。此據最初也。」(二)眾多之法,假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如同《法鼓經》曰:「萬法和合施設,名為眾生。」《注維摩經》曰:「生曰:眾生者眾事會而生,以名宰一之主也。」《大乘義章》曰:「依於五陰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大經慧苑疏》曰:「眾法成生,亦名眾生。」《法華文句》曰:「若攬眾陰而有,假名眾生。此據一期受報也。」(三)經眾多之生死,故名眾生。不曰眾死者,以有生者必有死,有死者必有生故也。如同《般若燈論》曰:「有情者數數生,故名眾生。」《大乘義章》曰:「多生相續,名曰眾生。」《法華文句》曰:「若言處處受生,故名眾生者。此據業力五道流轉也。」《俱舍光記》曰:「受眾多生死,故名眾生。夫生必死,言生可以攝死,故言眾生。死不必生,如入涅槃,故不言眾死。」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9616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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