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云何為『眾生應不瞋』

 

     眾所周知:『眾生』者,又名有情,即一切有情識的動物。集眾緣所生,名為眾生,又歷眾多生死,名為眾生,十法界中,除佛之外,九界有情,皆名眾生。至於云何為『眾生應不瞋』?依《正法念處經》開示:眾生離瞋者,

  1. 於現在世業行果報:豐財大富;
  2. 一切愛念,心意憐愍;
  3. 第一嶮隘,怖畏惡處,無能得便;
  4. 王畏、賊畏、墮嶮岸畏、水畏、火畏、諂曲等畏,無量諸畏,隘處等畏,皆悉遠離;
  5. 一切世人第一愛念,一切惡人亦生愛念,一切善人如子、兄弟極生愛念。
  6. 身壞命終,則生善道天世界中,得大神通,得勝妙體,常得一切可愛妙聲、觸、味、香、色,隨心受用;
  7. 有歡喜園、勝妙樹林,寶間錯輦,於大林中天婇女眾之所圍遶,一切餘天不能起發若身、口、意令其怖者;
  8. 百千天子心意憐愍,親近愛念,帝釋天王愛念憐愍;
  9. 天、阿修羅共相諍時,不生怯弱,離怖畏心。

         由此觀之,如是『九者』,即所謂眾生應不瞋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不瞋』者,謂不應生忿怒之心,瞋恨於人,即是止瞋之善。既不瞋恚,當行慈忍之善也。

總而言之,眾生有多義:(一)眾人共生之義。如同《法華文句》曰:「中阿含十二云:劫初光音天,下生世間,無男女尊卑眾共生世,故言眾生。此據最初也。」(二)眾多之法,假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如同《法鼓經》曰:「萬法和合施設,名為眾生。」《注維摩經》曰:「生曰:眾生者眾事會而生,以名宰一之主也。」《大乘義章》曰:「依於五陰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大經慧苑疏》曰:「眾法成生,亦名眾生。」《法華文句》曰:「若攬眾陰而有,假名眾生。此據一期受報也。」(三)經眾多之生死,故名眾生。不曰眾死者,以有生者必有死,有死者必有生故也。如同《般若燈論》曰:「有情者數數生,故名眾生。」《大乘義章》曰:「多生相續,名曰眾生。」《法華文句》曰:「若言處處受生,故名眾生者。此據業力五道流轉也。」《俱舍光記》曰:「受眾多生死,故名眾生。夫生必死,言生可以攝死,故言眾生。死不必生,如入涅槃,故不言眾死。」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9530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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