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云何為『菩薩當修十法第一義辯』

眾所周知:『菩薩』者,具名菩提薩埵Bodhisattva,又曰菩提索埵,摩訶菩提質帝薩埵。舊譯為大道心眾生,道眾生等,新譯曰大覺有情,覺有情等。謂是求道之大心人,故曰道心眾生,求道求大覺之人,故曰道眾生,大覺有情。又薩埵者勇猛之義,勇猛求菩提故名菩提薩埵。又譯作開士,始士,高士,大士等。義譯也。總名求佛果之大乘眾。如同《注維摩》曰:「肇曰:菩提佛道名也。薩埵秦言大心眾生,有大心入佛道,名菩提薩埵。」《大乘義章》曰:「菩薩胡語,此方翻譯為道眾生。具修自利利他之道,名道眾生。」至於云何為『菩薩當修十法第一義辯』?依《菩薩瓔珞經》開示:若有菩薩一心念頃盡能具足一切諸法,當修十法第一義辯。云何為十?所謂
(一) 生智盡智無生滅智。
(二) 四等平均無吾我想。
(三) 喜安自守不失四信(信根本、信佛、信法、信僧)。
(四) 所言如意不違本願。
(五) 道心牢固法法成就所行正見不違本相。
(六) 修六重法觀本無相。
(七) 怨讎一等無有是非。
(八) 一向信心了本所生。
(九) 講授諸法不有法想。
(十) 金剛定意不毀如性。
由此觀之,如是『十者』,即所謂菩薩當修十法第一義辯,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第一義』者,以名究竟之真理,是為最上,故云第一。深有理由,故云義,聖智之自覺也。如同《大乘義章》曰:「第一是其顯勝之目,所以名義。」《中論疏》曰:「以其最上莫過,故稱第一。深有所以,目之為義。」《勝鬘寶窟》曰:「理極莫過,名為第一。深有所以,目此為義。」《法華義疏》曰:「第一義者,一實之道,理極無過為第一。深有所以,稱為義也。」
總而言之,『菩薩』者,佛教指上求佛法,下化眾生的聖者。在三乘中,菩薩高於羅漢而次於佛。菩薩標榜大慈大悲,普渡眾生,是大乘精神的象徵。北周‧庾信《五張寺經藏碑》云︰「如來說法,萬萬恒沙;菩薩轉輪,生生世界。」菩薩,乃是梵語菩提薩(Bodhisattva)的省音,意譯為「覺有情」、「道眾生」等。我國民間熟悉的菩薩有觀世音、大勢至、文殊、普賢、彌勒、地藏等。菩薩普渡眾生,往往變現各種「化身」,如觀世音菩薩就有「三十三身」。如同《法華經‧五百弟子品》謂︰「內秘菩薩行,外現是聲聞。」聲聞,即羅漢。唐‧白居易《送守實上人遊江南》詩云︰「無妨菩薩是船師。」船師,是「凡夫」身。此外,「薩(Sattva)除譯為「有情」、「眾生」外,亦譯作「勇猛」。因此,「菩薩」亦可釋謂勇猛求取佛道的聖者。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7年10月22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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