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云何為『菩薩行分衛十事』
眾所周知:『菩薩』者,具名菩提薩埵Bodhisattva,又曰菩提索埵,摩訶菩提質帝薩埵。舊譯為大道心眾生,道眾生等,新譯曰大覺有情,覺有情等。謂是求道之大心人,故曰道心眾生,求道求大覺之人,故曰道眾生,大覺有情。又薩埵者勇猛之義,勇猛求菩提故名菩提薩埵。又譯作開士,始士,高士,大士等。義譯也。總名求佛果之大乘眾。如同《注維摩》曰:「肇曰:菩提佛道名也。薩埵秦言大心眾生,有大心入佛道,名菩提薩埵。」《大乘義章》曰:「菩薩胡語,此方翻譯為道眾生。具修自利利他之道,名道眾生。」至於云何為『菩薩行分衛十事』?依《佛說月燈三昧經》開示:菩薩行分衛有十事。何等為十?所謂
- 不欲令知其行。
- 不令人知其功德。
- 不欲有財利。
- 不有自稱亦無諛諂。
- 在賢聖道住。
- 不自說功德。
- 不從他人取足。
- 至他家舍亦不喜亦不憂。
- 離衣食施持法施與人。
- 住令德無諛諂,皆取於其法施。
由此觀之,如是『十者』,即所謂菩薩行分衛十事,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分衛』者,此云乞食。《僧祗律》云:乞食分施僧尼,衛護令修道業,故云分衛。十二頭陀明常乞食。《輔行》云:諸律論文,乞食之法,不一處足,為福他故,令至七家。肇法師云:乞食有四意:(1)福利群生;(2)折伏憍慢;(3)知身有苦;(4)除去滯著。《寶雨經》云:乞食成就十法:(1)攝受諸有情,(2)次第,(3)不疲厭,(4)知足,(5)分布,(6)不耽嗜,(7)知量,(8)善品現前,(9)善根圓滿,(10)離我執。
總而言之,『菩薩』者,佛教指上求佛法,下化眾生的聖者。在三乘中,菩薩高於羅漢而次於佛。菩薩標榜大慈大悲,普渡眾生,是大乘精神的象徵。北周‧庾信《五張寺經藏碑》云︰「如來說法,萬萬恒沙;菩薩轉輪,生生世界。」菩薩,乃是梵語菩提薩(Bodhisattva)的省音,意譯為「覺有情」、「道眾生」等。我國民間熟悉的菩薩有觀世音、大勢至、文殊、普賢、彌勒、地藏等。菩薩普渡眾生,往往變現各種「化身」,如觀世音菩薩就有「三十三身」。如同《法華經‧五百弟子品》謂︰「內秘菩薩行,外現是聲聞。」聲聞,即羅漢。唐‧白居易《送守實上人遊江南》詩云︰「無妨菩薩是船師。」船師,是「凡夫」身。此外,「薩(Sattva)除譯為「有情」、「眾生」外,亦譯作「勇猛」。因此,「菩薩」亦可釋謂勇猛求取佛道的聖者。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7年7月25日星期二
妙音書院【http://blog.xuite.net/famscl/a 】 -官網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