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眾生』者,又名有情,即一切有情識的動物。集眾緣所生,名為眾生,又歷眾多生死,名為眾生,十法界中,除佛之外,九界有情,皆名眾生。至於云何為『眾生之行為有二十一惡』?依《佛說孫多耶致經》開示:夫人(眾生)為行,有二十一惡。何等二十一?所謂
- 不得美食好衣,志在婬泆。
- 志在瞋恚,志在愚癡。
- 志在睡臥,志在凝結。
- 謂無應儀,志在貢高。
- 志在憍慢,志在嫉妒。
- 志在慳貪。
- 志在兇虐,無惻隱心。
- 志在虛偽,內外相違。
- 志在不慚,內無愧心。
- 志在穢行,不自羞鄙。
- 志在彼惡,而不自見。
- 志在婬泆,言不歎貞。
- 志在交話,讒成二惡。
- 志在會鬥,不釋兩諍。
- 志在無禮,自可不謙。
- 志在遂非,不受賢諫。
- 志在不孝,滅慈好逆。
- 志好邪道,供奉妖蠱。
- 家財虛竭,令親困窮。
- 不覺非常,不歸三尊。
- 美食好衣,從欲奢華。
由此觀之,如是『二十一者』,即所謂眾生之行為有二十一惡,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眾生之行為有如斯二十一惡,將穢亂其心,猶潔污垢染之為色,萬無一益,懷斯眾惡,死入地獄,餓鬼畜生,其痛難量。
總而言之,眾生有多義:(一)眾人共生之義。如同《法華文句》曰:「中阿含十二云:劫初光音天,下生世間,無男女尊卑眾共生世,故言眾生。此據最初也。」(二)眾多之法,假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如同《法鼓經》曰:「萬法和合施設,名為眾生。」《注維摩經》曰:「生曰:眾生者眾事會而生,以名宰一之主也。」《大乘義章》曰:「依於五陰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大經慧苑疏》曰:「眾法成生,亦名眾生。」《法華文句》曰:「若攬眾陰而有,假名眾生。此據一期受報也。」(三)經眾多之生死,故名眾生。不曰眾死者,以有生者必有死,有死者必有生故也。如同《般若燈論》曰:「有情者數數生,故名眾生。」《大乘義章》曰:「多生相續,名曰眾生。」《法華文句》曰:「若言處處受生,故名眾生者。此據業力五道流轉也。」《俱舍光記》曰:「受眾多生死,故名眾生。夫生必死,言生可以攝死,故言眾生。死不必生,如入涅槃,故不言眾死。」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6年3月22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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