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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云何為『眾生之行為有二十一惡』

    眾所周知:『眾生』者,又名有情,即一切有情識的動物。集眾緣所生,名為眾生,又歷眾多生死,名為眾生,十法界中,除佛之外,九界有情,皆名眾生。至於云何為『眾生之行為有二十一惡』?依《佛說孫多耶致經》開示夫人眾生為行有二十一惡。何等二十一所謂

  1. 不得美食好衣志在婬泆。
  2. 在瞋恚志在愚癡。
  3. 志在睡臥志在凝結。
  4. 謂無應儀志在貢高。
  5. 志在憍慢志在嫉妒。
  6. 志在慳貪。
  7. 志在兇虐無惻隱心。
  8. 志在虛偽內外相違。
  9. 志在不慚內無愧心。
  10. 志在穢行不自羞鄙。
  11. 志在彼惡而不自見。
  12. 志在婬泆言不歎貞。
  13. 志在交話讒成二惡。
  14. 志在會鬥不釋兩諍。
  15. 志在無禮自可不謙。
  16. 志在遂非不受賢諫。
  17. 志在不孝滅慈好逆。
  18. 志好邪道供奉妖蠱。
  19. 家財虛竭令親困窮。
  20. 不覺非常不歸三尊。
  21. 美食好衣從欲奢華。

    由此觀之,如是『二十一者』,即所謂眾生之行為有二十一惡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眾生之行為有如斯二十一惡,將穢亂其心猶潔污垢染之為色萬無一益懷斯眾惡死入地獄餓鬼畜生痛難量。

總而言之,眾生有多義:(一)眾人共生之義。如同《法華文句》曰:「中阿含十二云:劫初光音天,下生世間,無男女尊卑眾共生世,故言眾生。此據最初也。」(二)眾多之法,假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如同《法鼓經》曰:「萬法和合施設,名為眾生。」《注維摩經》曰:「生曰:眾生者眾事會而生,以名宰一之主也。」《大乘義章》曰:「依於五陰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大經慧苑疏》曰:「眾法成生,亦名眾生。」《法華文句》曰:「若攬眾陰而有,假名眾生。此據一期受報也。」(三)經眾多之生死,故名眾生。不曰眾死者,以有生者必有死,有死者必有生故也。如同《般若燈論》曰:「有情者數數生,故名眾生。」《大乘義章》曰:「多生相續,名曰眾生。」《法華文句》曰:「若言處處受生,故名眾生者。此據業力五道流轉也。」《俱舍光記》曰:「受眾多生死,故名眾生。夫生必死,言生可以攝死,故言眾生。死不必生,如入涅槃,故不言眾死。」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6322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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