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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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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星雲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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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次數: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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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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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星雲大師 不觀有為過, 懈怠放逸害; 諸法常不動, 離相名菩薩。 ──《解深密經》 「不觀有為過,懈怠放逸害」,如果不懂得觀察有為法的過患,就會導致懈怠放逸的害處。《金剛經》云:「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世間種種的一切,變幻無常,都是因緣所生,緣聚則生,緣滅則散,不應過於沉迷、執著於有為法。如此一來,才會懂得珍惜此生難得的人身,及時精進,不讓自己放逸懈怠。 有謂「今日脫下鞋和襪,明朝不知穿不穿?」生命無常,每天可說都是新生命的開始,應該把握每一時、每一刻。時間就是生命,一天二十四小時,扣除吃飯睡覺等等瑣事,其實沒剩多少時間,因此,每分每秒都要善加利用、珍惜啊! 「諸法常不動」,真理是恆常不動的,不會因外境變化而有所動搖,所以不會因時間或空間的變異而改變、消失,不像有為法倏忽改變,無法恆常。我們真正的生命是永遠不死,恆常不變的,只要我們能證悟佛性,然而眾生由於被妄想執著所障蔽,才會無法顯發佛性。 「離相名菩薩」,《金剛經》有云,如果菩薩妄執有我、人、眾生、壽者四相的分別,就不能稱為菩薩。我們應該效法諸佛菩薩「無我」的精神,譬如布施的時候,能夠無所求的布施;待人處事,不斤斤計較人我如何,那麼在學習菩薩行的過程,就不易有糾紛、偏頗,才能在菩薩道上永不退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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