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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云何為『諸法因緣合會乃成因緣離散即滅』

    眾所周知:『諸法指森羅萬象的一切事物。其實諸法都是因緣假合而生,無一定的形相。是故五陰、十二入、十八界等法,無有實相,一切皆空。無取無捨,能離一切諸見觀法空之後,所得的真如,叫法空真如,若觀諸法皆空,即得諸法真如。至於云何為『諸法因緣合會乃成因緣離散即滅』?依《佛說老母經》開示諸法亦如是因緣合會乃成因緣離散即滅。所謂

  1. 法亦無所從來去亦無所至眼見好色即是意即是色是二者俱空無所有成。滅亦如是諸法譬如鼓不用一事成有人持桴捶鼓鼓便有聲是鼓聲亦空。當來聲亦空去聲亦空是聲亦不從木革桴人手出會諸物乃成鼓聲聲從空盡空。
  2. 諸所有萬物一切亦如是我人壽命亦如是本際皆淨無所有從無所有因作法法亦無所有。譬如雲起陰冥便雨雨亦不從龍身出亦不從龍心出皆龍因緣所作乃致是雨。
  3. 諸法無所從來去亦無所至譬如畫師先治板素卻後調和眾彩便在所作。是畫亦不從板素彩出其意所為悉成。生死亦如是各各異類地獄禽獸餓鬼天上世間亦爾有解是慧者不著著便有。

    由此觀之,如是『三者』,即所謂諸法因緣合會乃成因緣離散即滅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因緣』者,凡一事一物之生,本身的因素叫做因,旁助的因緣叫做緣。例如稻穀,種子為因,泥土、雨露、空氣、陽光、肥料、農作等為緣,由此種種因緣的和合而生長穀子。是故能生為因,助成為緣。由前生依如是因,則今世遇如是緣。所謂父母兄弟,妻子田宅產業等,或得如意,或不如意,皆由前生作善惡業因,今世則招貧富苦樂業緣之報。

 總而言之,一切諸法,為因緣生,故無有實性,無實性,謂之空。是般若經之所明也。然依法相權宗之意,則遍計性為非有,依他性為但有,圓成實性為實有,故非一切皆空,若依華天之實宗,則圓成即依他遍計,故空諦者諸法皆空也。如同《大日經疏》曰:「法從緣生,即無自性。若無自性,即是本來不生。因緣和合時,亦無所起。因緣離散時,亦無有滅。是故如淨虛空,常不變易。」有為無為諸法畢竟空無。有為法乃因緣所生,只有假相幻用,空無自性,故畢竟空,無為法連假相幻用都無,是智觀上假說名義,所以也是畢竟空。是故諸法的實相,是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所以亦叫做寂滅相。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626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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