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何等為『菩薩修十種法成瑜伽行』

眾所周知:『菩薩』者,具名菩提薩埵Bodhisattva,又曰菩提索埵,摩訶菩提質帝薩埵。舊譯為大道心眾生,道眾生等,新譯曰大覺有情,覺有情等。謂是求道之大心人,故曰道心眾生,求道求大覺之人,故曰道眾生,大覺有情。又薩埵者勇猛之義,勇猛求菩提故名菩提薩埵。又譯作開士,始士,高士,大士等。義譯也。總名求佛果之大乘眾。如同《注維摩》曰:「肇曰:菩提佛道名也。薩埵秦言大心眾生,有大心入佛道,名菩提薩埵。」《大乘義章》曰:「菩薩胡語,此方翻譯為道眾生。具修自利利他之道,名道眾生。」至於何等為『菩薩修十種法成瑜伽行』?依《佛說除蓋障菩薩所問經》開示:菩薩若修十種法者,成瑜伽行。何等為十?即所謂

  1. 多修不淨觀行。
  2. 多修慈心觀行。
  3. 多修緣生觀行。
  4. 於諸過患善能除斷。
  5. 多修空觀。
  6. 多修無相觀行。
  7. 多修瑜伽觀行。
  8. 常能勤加修習。
  9. 心不變悔。
  10. 戒行具足。

由此觀之,如是『十種法』,即所謂菩薩修十種法成瑜伽行,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瑜伽』者,相應的意思。相應有五義,即與境相應、與行相應、與理相應、與果相應、與機相應。如同《唯識述記》曰:「言瑜伽者,名為相應,此有五義,故不別翻:一與境相應,不違一切法自性故。二與行相應,謂定慧等行相應也。三與理相應,安非安立二諦理也。四與果相應,能得無上菩提果也。五得果既圓,利生救物,赴機應感,藥病相應也。此言瑜伽,法相應稱,取與理相應,多說唯以禪定為相應。」

總而言之,『菩薩』者,佛教指上求佛法,下化眾生的聖者。在三乘中,菩薩高於羅漢而次於佛。菩薩標榜大慈大悲,普渡眾生,是大乘精神的象徵。北周‧庾信《五張寺經藏碑》云︰「如來說法,萬萬恒沙;菩薩轉輪,生生世界。」菩薩,乃是梵語菩提薩(Bodhisattva)的省音,意譯為「覺有情」、「道眾生」等。我國民間熟悉的菩薩有觀世音、大勢至、文殊、普賢、彌勒、地藏等。菩薩普渡眾生,往往變現各種「化身」,如觀世音菩薩就有「三十三身」。如同《法華經‧五百弟子品》謂︰「內秘菩薩行,外現是聲聞。」聲聞,即羅漢。唐‧白居易《送守實上人遊江南》詩云︰「無妨菩薩是船師。」船師,是「凡夫」身。此外,「薩(Sattva)除譯為「有情」、「眾生」外,亦譯作「勇猛」。因此,「菩薩」亦可釋謂勇猛求取佛道的聖者。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5年10月23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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