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云何為『菩薩護持正法』
眾所周知:『菩薩』者,具名菩提薩埵Bodhisattva,又曰菩提索埵,摩訶菩提質帝薩埵。舊譯為大道心眾生,道眾生等,新譯曰大覺有情,覺有情等。謂是求道之大心人,故曰道心眾生,求道求大覺之人,故曰道眾生,大覺有情。又薩埵者勇猛之義,勇猛求菩提故名菩提薩埵。又譯作開士,始士,高士,大士等。義譯也。總名求佛果之大乘眾。如同《注維摩》曰:「肇曰:菩提佛道名也。薩埵秦言大心眾生,有大心入佛道,名菩提薩埵。」《大乘義章》曰:「菩薩胡語,此方翻譯為道眾生。具修自利利他之道,名道眾生。」至於云何為『菩薩護持正法』?依《佛說海意菩薩所問淨印法門經》開示:所謂菩薩
(一) 不可說者,謂以世俗文字語言,於無為法中而不可說;若以文字語言詮總持門,施設建立顯明開示,乃有所說,此即是為護持正法。
(二) 有說法師,於如是等甚深經中,廣大受持為他演說如理修行者。若人能於此法師所恭敬尊重承事,種種供養密為護持,飲食衣服坐臥之具,病緣醫藥善作供施,能護善法善護語言,於非語言而為藏覆,此即是為護持正法。
(三) 若有人能解了,於空信順無相無願無求,於無加行中真實安止,此即是為護持正法。
(四) 若有人能於自所說無諍勝語,及他所說非法語言,是二同於法中所攝,此即是為護持正法。
(五) 若人能以無障礙心,相續普攝一切眾生,入解脫慧中,不以世間財利之心為他法施,此即是為護持正法。
(六) 若有人能棄捨身命,於如是等甚深經典密為作護,居寂靜處依法修行,此即是為護持正法。
(七) 若有人能為聽法因緣,或為說法因緣,乃至行於一步,或一出入息間能專注者,此即是為護持正法。
(八) 若了一切法無所護無所取,此即是為護持正法。
由此觀之,如是『八者』,即所謂菩薩護持正法,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護持正法』者,正法者,即四諦(四諦者,苦諦、集諦、滅諦、道諦也)等真正之法也。謂諸佛、菩薩以大悲心,護持如來正法,使一切邪魔外道,無能惱亂,令諸眾生正信樂聞,弘通流布,利益無窮也。
總而言之,『菩薩』者,佛教指上求佛法,下化眾生的聖者。在三乘中,菩薩高於羅漢而次於佛。菩薩標榜大慈大悲,普渡眾生,是大乘精神的象徵。北周‧庾信《五張寺經藏碑》云︰「如來說法,萬萬恒沙;菩薩轉輪,生生世界。」菩薩,乃是梵語菩提薩(Bodhisattva)的省音,意譯為「覺有情」、「道眾生」等。我國民間熟悉的菩薩有觀世音、大勢至、文殊、普賢、彌勒、地藏等。菩薩普渡眾生,往往變現各種「化身」,如觀世音菩薩就有「三十三身」。如同《法華經‧五百弟子品》謂︰「內秘菩薩行,外現是聲聞。」聲聞,即羅漢。唐‧白居易《送守實上人遊江南》詩云︰「無妨菩薩是船師。」船師,是「凡夫」身。此外,「薩(Sattva)除譯為「有情」、「眾生」外,亦譯作「勇猛」。因此,「菩薩」亦可釋謂勇猛求取佛道的聖者。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3年5月22日星期三妙音書院【http://blog.xuite.net/famscl/a】-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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