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何等為『菩薩圓滿成就三衣十法』

 

眾所周知:『三衣』者,佛制稱為衣者,袈裟也。後世別袈裟與衣,稱三衣為袈裟。種種僧衣,咸有別名。三衣者:(1)僧伽梨San%gha%t!i,譯言眾聚時衣,大眾集會為授戒說戒等嚴議時著之;(2)鬱多羅僧Uttara%san%ga,譯言上衣,在安陀會上著之;(3)安陀會Antarva%saka,譯言中著衣,襯體而著之。三衣皆為方形,縫綴數多之小片者,故隨其條數而分三衣。五條為安陀會;七條為鬱多羅僧;九條已上為僧伽梨,特稱僧伽梨為大衣。至於何等為『菩薩圓滿成就三衣十法』? (依《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開示:菩薩有『十種法』,具足圓滿成就三衣。何等為十?即所謂

(一)成就知足。

(二)成就少欲。

(三)離於多求。

(四)離諸積聚。

(五)遠離喪失。

(六)遠離身苦。

(七)遠離心憂。

(八)離於惱。

(九)遠離取捨。

(十)向漏盡道。

由此觀之,如是『十法』,菩薩心少欲故,趣得三衣,無所揀別,成就喜足。得喜足已,遠離多求。離多求故,無積聚。離積聚故,不怖喪失。無喪失故,身得無苦。身無苦故,心亦無憂。心無憂故,遠離於惱。惱不生故,遠於取捨。遠取捨故,向漏盡道。是為菩薩具足『十法』,圓滿成就三衣功德

總而言之,僧伽梨,梵語僧伽梨,華言合,又云重,謂割之而合成也。如同義淨法師云:「梵語僧伽胝,華言重複衣。」宣律師云:「此三衣名,皆無正翻。今以義譯之:大衣名雜碎衣,以條數多故也。若從用為名,則曰入王宮衣,又曰入聚落衣;謂於王宮說法時著,及聚落乞食時著也。」薩婆多論云:「大衣分三品,九條、十一條、十三條名下品;十五條、十七條、十九條名中品;二十一條、二十三條、二十五條名上品。」鬱多羅僧,梵語鬱多羅僧,華言上著衣。即七條也。如同宣律師云:「七條名中等衣;若從用為名,則曰入眾時衣,禮誦齋講時著也。」安陀會,梵語安陀會,華言中宿衣。謂宿睡時常近身衣也。如同宣律師云:「五條,名下衣;若從用為名,則曰院內行道雜作衣也。」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081228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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