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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云何為『眾生不應食肉』

 

     眾所周知:『眾生』者,又名有情,即一切有情識的動物。集眾緣所生,名為眾生,又歷眾多生死,名為眾生,十法界中,除佛之外,九界有情,皆名眾生。至於云何為『眾生不應食肉』?依《龍舒增廣淨土文》開示:眾生不應食肉。所謂

  • 一切眾生從本以來。展轉因緣常為六親以親想。故不應食肉。
  • 不淨氣分所生長。故不應食肉。
  • 眾生聞氣悉皆恐怖。故不應食肉。
  • 令修行者不慈殺。故不應食肉。
  • 凡愚所嗜臭穢不淨無善名稱。故不應食肉。
  • 令諸咒術不成就。故不應食肉。
  • 以殺生者見形起識深味著。故不應食肉。
  • 彼食肉者諸天所棄。故不應食肉。
  • 令口氣臭。故不應食肉。
  • 多惡夢。故不應食肉。
  • 空閑林中虎狼聞香。故不應食肉。
  • 令人飲食無節量。故不應食肉。
  • 令修行者不生厭離。不應食肉。
  • 凡所飲食。作食子肉想。作服藥想。不應食肉。
  • 聽食肉者。無有是處。

由此觀之,如是『十五者』,即所謂眾生不應食肉,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不應』者,不應該之謂也。又『食肉』者,五種九種之淨肉,許比丘食之。食肉十過者:1.眾生是己親。2.見生驚怖。3.壞他信心,4.行人不應食。5.羅剎習氣。6.學術不成。7.生命同己。8.天聖遠離。9.不淨所出。十、死墮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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