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云何為『眾生命終不得念佛有十種人』

 

     眾所周知:『眾生』者,又名有情,即一切有情識的動物。集眾緣所生,名為眾生,又歷眾多生死,名為眾生,十法界中,除佛之外,九界有情,皆名眾生。至於云何為『眾生命終不得念佛有十種人』?依《樂邦遺稿》開示:眾生命終不得念佛有十種人。何等為十?所謂

  • 善友未必相遇故。無勸念之理。
  • 業苦纏身。不遑念佛。
  • 偏風失語。不能稱佛。
  • 狂亂失心。注想難成。
  • 突遭水火。不暇志誠。
  • 遭遇豺狼。無復善友。
  • 臨終惡友壞彼信心。
  • 飽食過度。昏迷致死。
  • 軍陣鬥戰。奄爾而亡。
  • 忽墜高巖。傷壞性命。

     由此觀之,如是『十者』,即所謂眾生命終不得念佛有十種人,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命終』者,到達生命的盡頭;又『念佛』者,念佛有總別之分。就總言之,有三種,一稱名念佛,口稱佛名也。二觀想念佛,靜坐而觀念佛之相好功德也。三實相念佛,觀佛之法身非有非空中道實相之理也。在此指稱名念佛,口稱佛名也。是故十種眾生命終斷不念佛往生,應須預修使淨業先成,縱經難緣,必得彌陀接引而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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