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轉載-以布施對治貪念

↑TOP

貪念會帶給我們許多的煩惱,該如何幫自己除貪、解毒呢?

用布施來對治貪,是最好的辦法。所謂布施,就是捐出自己擁有的財力、物力,來幫助別人度過難關,甚至還可以布施自己的時間、智慧,或利用自己各式各樣的資源協助他人。當我們能多為別人設想、為他人謀求福利,往往自己的收穫更多。

以我個人為例,我本是個一無所有的出家人,可是當我看到有許多人生活得很痛苦,為了幫助他們改善環境,我就開始想辦法募款,結果有愈來愈多和我有同樣心願的人出來支持我,在眾人的成就下,建設了法鼓山。法鼓山並不是我個人的,而是屬於社會大眾的。

由於我的付出,共襄盛舉的人也愈來愈多,聚集的力量也愈大,能做的事情也就愈來愈多了。這就如同老子所說的:﹁既以為人己愈有,既以與人己愈多。﹂也就是說,如果我們愈能夠奉獻,自己擁有的就愈多,而且不用刻意,它自然而然就會來了。

這就好比井裡的水,取用的人愈多,水源就會源源不絕;如果捨不得供人取用的話,井裡的水永遠都不可能再生。同樣地,如果不捨得把自己擁有的財產給人,不僅財產不會增加,還會被罵是守財奴,而且也會為了錢該怎麼處理、運用,死了以後又該給誰而擔心,反而徒增痛苦。

所以,如果真的想布施,即使沒有任何東西都沒關係,因為只要發了願心,並且努力去爭取、去製造,加強自己的能力,結果一定會有東西可以布施。真正的布施是奉獻給眾生,心中完全沒有回收的期待,也沒有貪心,這樣才能達到智慧圓滿、福德也圓滿的境地,就像釋迦牟尼佛一樣。

轉貪心為願心

↑TOP

佛法說貪為苦本,想解決苦的問題,就要先從「知貪」開始。人的需求有兩種,一個是需要,一個是想要,凡是想要的超過自己的需要時,就叫做「貪」。但是,人常常不但不知道自己到底需要多少,而且也很難將需要和想要兩者的差別,分得很清楚,總是感覺還不夠、還沒有滿足。

其實,要分辨需要與想要有何不同,並沒有那麼困難,譬如口渴了要喝水,這就是「需要」;可是解渴只要喝一杯就夠了,如果為了以備不時之需,而想要儲存兩、三杯,那就和養兒防老、積穀防饑的心理一樣,這就是「想要」的貪了。當前的問題必須先解決,這就是需要,至於以後需要什麼?是不是還需要這麼多?因為都無法事先預知,所以根本不用顧慮。

人缺乏飲食,生命就不能夠維持下去;沒有男女關係,種族就不能夠維繫傳承,生命也沒有辦法延續。告子說:「食色,性也。」可見飲食男女本是人之常情,會被認為是壞事的原因,在於人很容易過分地追求,沉湎其中而無法自拔,譬如耽溺複雜的感情世界,或是玩物喪志,這些都會因貪為自己帶來煩惱,也就是所謂的「人為財死,鳥為食亡」。當然,如果是自己真正喜歡的,而自己的能力也能夠達成這樣的目標,那還沒有什麼關係,但如果是超過了自己的能力負荷的,麻煩就會接踵而來。

除了生存的基本需求外,人通常看到美麗的風景、聽到好的音樂,總會想多看幾眼、多聽一下,這都是人之常情。所以,享受美色與音樂,是本能的反應,並不需要特別厭離。對於公園讓人賞心悅目的花朵,就讓它自然而然地呈現在面前,只需單純欣賞它的美麗;對於音樂,如果正巧聽見動聽的音樂,那就自然地去聆聽,聽得歡喜,也是一種享受。

但是如果覺得花朵很美,而興起想把它摘回家的念頭,這就是貪了。音樂也是一樣,如果聽得渾然忘我,忘了手邊該做的事,而沉迷其中;或是為了聽好的音樂,而耽溺於玩音響,並且愈玩愈高級,要求也愈來愈多,像這樣不斷地追求或是佔有的欲望,就變成貪了。因此,追求美好的生活品質本是人之常情,但是如果變成執著,那就會帶來各種煩惱。

欲和愛本來並沒有什麼不好,只是它們常常容易引起人們貪的欲望,而欲和愛一旦和貪連在一起,就變成煩惱的名詞。但是貪也有好壞程度的分別,譬如愛可以是一種付出奉獻,而欲也可以是一種希望,希望自己和世界能夠一天比一天更美好、更進步,這就是把貪愛和貪欲轉成願心,轉成一種期待。因此,貪愛和貪欲也可以轉往良善的方向發展,對社會做出積極的奉獻。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famscl 的頭像
    famscl

    妙音書院

    famsc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