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什麼是皈依三寶
皈依兩字,從字面上解釋,皈是回轉,或是歸投,依是依靠,或是信賴,凡是回轉依靠,或歸投信賴的行為,都可稱為皈依,所以皈依兩字,也不是佛教之所專用。
小孩子,歸投向他母親的懷抱,依靠母親、信賴母親,所以能有安全之感,這一安全感的產生,便是出於皈依的力量。因此,凡是由於歸投信賴而能產生安全感的行為,均可稱之為皈依。
準此而言,兒女信賴父母、學生信賴老師、企業家信賴預算、下屬信賴長官、宿命論者信賴命運,乃至獨夫信賴武力、政客信賴謀略、貪夫信賴財產等等,皆有著或多或少的皈依的成分。換句話說:凡是由信仰而能產生力量的事理,均可列入皈依之群。是以信仰佛教,固可稱為皈依,信仰其他的宗教,乃至是妖神鬼怪的信仰、崇拜、奉祀,都可稱為皈依了。
不過,講到皈依的真義,凡是不究竟、不著實、不可靠的信賴與信仰,均不得稱為真皈依。比如有了大水災,人可攀上樹顛,爬上屋頂,走上小丘,但是水勢大了,風浪急了,水位漲了,樹會倒,屋會塌,小丘會淹沒,所以,在這樣的情況與環境下,如果附近有一座高山,大家是否應該登上高山呢?相信除非他是白癡,否則絕不會放棄此一求生的機會。因為高山所能產生的安全效果,遠非樹木、屋頂與小丘所能相比呀!
那麼,凡是能夠認清世事無常的人,能夠明白一切世相皆由對待相因而成的人,他就能夠瞭解:父母、老師、預算、長官、命運,乃至武力、謀略、財產等等,雖可產生暫時的安全效果,但終不能絕對可靠與永久可靠;父母會死、老師的知識會落伍、預算會超額、長官會調動、命運靠不住,至於武力、謀略與財產,更是如幻如煙了。今日的南面之王,可能就是明日的階下之囚;今日的百萬富翁,可能也是明日的陋巷之丐。
至於信仰其他的宗教,可以生天,但卻未必由於信仰而決定生天。比如基督教,信者可能得救,但也未必得救,上帝不寵愛的,任你信的如何懇切,也不會成為天國的選民。再說,在佛教的層次上看,佛教以外的一切宗教,即使是最高級的宗教,他們的最高理想,總不會超出生天的範圍。天在佛教之中,即使生到最上最高的天界,仍在生死輪迴之中。天上的壽命雖較人間為長,但亦有其限度,天福享盡,死後還墮,故其終非可靠的皈依之處。唯有皈依佛教,才能使人漸漸地走上離苦得樂的究竟解脫之道。佛教的總體,便是佛法僧三寶。
實際上,皈依的傾向,固應先由皈依身外的三寶開始,歸投三寶,依賴三寶的啟發與指引,走向大涅槃城的大解脫道。但當走進了涅槃(解脫)之城,自身的當下,也就是理體的三寶了。一切眾生皆有佛性,由於業障的迷惑,所以不見佛性,我們皈依三寶的目的,正是在於尋求佛性的顯現。我們本來與佛一樣,本來就與三寶同在,只緣迷失本性,流浪生死道中,不知回家之路,所以名為眾生!我們若能即日開始,回歸投向三寶的懷抱,實即浪子回頭,步返原來的老家而已。
摘取自《戒律學綱要》
皈依三寶後,對生活有什麼影響?
一個居士,雖然皈依了三寶,但他仍是在家的俗人,既是俗人,就該照著俗人的生活軌範去生活,而且要比沒有信佛的俗人生活得更積極、更和諧、更美滿、更有朝氣、更有活力。唯有如此,才能使得自己愉快,使徥他人敬仰,並使他人樂意來接受自己的影響。
俗人生活的第一要務,便是建設和樂的家庭。對父母要盡孝,對子女要慈愛,敬與養,教與育,做到自己最大的可能,才算盡了父母與子女的責任。夫婦是家庭的重心,彼此之間,一定要堅守貞操,要敬愛對方,要體貼對方,夫婦間的感情融洽了,縱然是菜根布衣的生活,仍是一個可愛的家庭。
家庭和樂,主要是建立在夫婦之間的感情上;家庭的幸福,主要是賴於經濟收支的平衡。居士應當從事各種正當的職業,來謀求生活的所需,除了屠業(包括漁業及葷菜館等)、盜業(包括賭業及走私等)、淫業經包括酒家、舞場、妓院等),其他的或農、或工、或經商、或公教,都是可以選擇的。有了收入,必須量入為出,在《善生經》中,佛為居士的收入,分作四份來處理:一份為飲食(家計的生活),一份為田業(營業的資本),一份為貯藏(家中的儲蓄),一份為給予耕作商人而生利息(放款的利潤)。以這樣的經濟計畫,來計畫家庭的經濟,實在是最安全也是最科學的分配。
但是,經濟的作用是在促成生活的幸福,是在達成道德的目的。所以,佛陀責斥收入超過支出的守財奴,把他們喻為餓死狗;更斥責支出超出收入的人,把他們喻為沒有種子的優曇缽果。
先把家庭經濟的基礎鞏固了以後,除了家庭正常生活的所需,如果仍有餘力的話,就該用於家庭以外的福德—供養三寶及公益慈善等的事業中去了。所以,《雜阿含經》中也說,居士的財產,應該分作三種用途:一是供養父母;二是養育子女乃至賙濟親屬、朋友、僕從等;三是供養沙門、婆羅門(三寶即在其中)。
一個居士,應該時常親近三寶,但如不顧家庭的事務,放棄了對於父母子女及夫婦的責任,專來親近三寶,那不是佛所希望的事,除非已經盡了對放家庭的責任。
一個居士應該無條件地供養三寶,但如克扣了父母的所需,減少了子女的營養,節省了丈夫或妻子的生活費,降低了僕人的工資等等,拿來供養三寶,那也不是佛所希望的事。除非得到了對方的心許,或者是出自各人的自動。
因為,一個居士,不能由於信佛而破壞了家庭的和樂,應該由於信了佛的緣故,而使家庭更加和樂起來。否則的話,你的家人,因為不滿你的不顧家庭而顧三寶,他們不但對你起反感,也連帶著對佛教起反感。這樣一來,你本為了恭敬三寶,卻使你的親人變成了三寶的反對者,這是非常不幸的事。我在前面說過,居士是理想的菩薩道實行者,菩薩是以救度眾生為要務。如今,你把自己的親人,拒之於三寶的千里以外,還談什麼救度眾生呢?
摘取自《學佛知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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