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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云何為『眾生有十三法不得涅槃』

 

     眾所周知:『眾生』者,又名有情,即一切有情識的動物。集眾緣所生,名為眾生,又歷眾多生死,名為眾生,十法界中,除佛之外,九界有情,皆名眾生。至於云何為『眾生有十三法不得涅槃』?依《正法念處經》開示:眾生有十三法以為妨礙,不得坐禪、讀誦經律,障自利益,不得涅槃。何等十三?所謂

  1. 喜樂多語言說;
  2. 治病;
  3. 工畫;
  4. 聞邪惡事,歌詠讚頌;
  5. 數星思惟;
  6. 思惟占相;
  7. 唯貪飲食;
  8. 求諸寶性;
  9. 親近王等;
  10. 悕望請呼;
  11. 不請問他;
  12. 樂多知識;
  13. 與惡同處。

         由此觀之,如是『十三者』,即所謂眾生有十三法不得涅槃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眾生有十三法,坐禪讀誦則為妨礙。如是妨故,失自利益,利益則少。失利益故,生於地獄、餓鬼、畜生,虛妄出家。如是之人既非出家,亦非在家,捨離善法,為同梵行之所輕賤;唯有虛名,貝聲相似;不聞不知涅槃之行;有所憶念,悉不隨意;護身之天,放離而去。若眾生不捨如是十三法者,於病老死悲啼號哭,愁苦懊惱,則不得脫,人中凡下,非實出家,身口意等常不正行,不勤精進。如是眾生若於一日受他臥具病藥所須,則不能消。

總而言之,眾生有多義:(一)眾人共生之義。如同《法華文句》曰:「中阿含十二云:劫初光音天,下生世間,無男女尊卑眾共生世,故言眾生。此據最初也。」(二)眾多之法,假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如同《法鼓經》曰:「萬法和合施設,名為眾生。」《注維摩經》曰:「生曰:眾生者眾事會而生,以名宰一之主也。」《大乘義章》曰:「依於五陰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大經慧苑疏》曰:「眾法成生,亦名眾生。」《法華文句》曰:「若攬眾陰而有,假名眾生。此據一期受報也。」(三)經眾多之生死,故名眾生。不曰眾死者,以有生者必有死,有死者必有生故也。如同《般若燈論》曰:「有情者數數生,故名眾生。」《大乘義章》曰:「多生相續,名曰眾生。」《法華文句》曰:「若言處處受生,故名眾生者。此據業力五道流轉也。」《俱舍光記》曰:「受眾多生死,故名眾生。夫生必死,言生可以攝死,故言眾生。死不必生,如入涅槃,故不言眾死。」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91030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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