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云何為『眾生虛妄分別因有六種』

 

     眾所周知:『眾生』者,又名有情,即一切有情識的動物。集眾緣所生,名為眾生,又歷眾多生死,名為眾生,十法界中,除佛之外,九界有情,皆名眾生。至於云何為『眾生虛妄分別因有六種』?依《入楞伽經》開示:眾生虛妄分別因有六種。何等為六?所謂

  1. 【當因】。當因者,作因已能生內外法。
  2. 【相續因】。相續因者,能攀緣內外法陰種子等。
  3. 【相因】。相因者,能生相續次第作事而不斷絕。
  4. 【作因】。作因者,能作增上因如轉輪王。
  5. 【了因】。了因者,妄想事生已能顯示,如燈照色等。
  6. 【相待因】。相待因者,於滅時不見虛妄生法,相續事斷絕故。

         由此觀之,如是『六者』,即所謂眾生虛妄分別因有六種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虛妄分別』者,妄分別事理也。如同《維摩經觀眾生品》曰:「問:身孰為本?答曰:欲貪為本。又問欲貪孰為本?答曰虛妄分別為本。」又『』者,謂推斷未決之宗義之理由也。

總而言之,眾生有多義:(一)眾人共生之義。如同《法華文句》曰:「中阿含十二云:劫初光音天,下生世間,無男女尊卑眾共生世,故言眾生。此據最初也。」(二)眾多之法,假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如同《法鼓經》曰:「萬法和合施設,名為眾生。」《注維摩經》曰:「生曰:眾生者眾事會而生,以名宰一之主也。」《大乘義章》曰:「依於五陰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大經慧苑疏》曰:「眾法成生,亦名眾生。」《法華文句》曰:「若攬眾陰而有,假名眾生。此據一期受報也。」(三)經眾多之生死,故名眾生。不曰眾死者,以有生者必有死,有死者必有生故也。如同《般若燈論》曰:「有情者數數生,故名眾生。」《大乘義章》曰:「多生相續,名曰眾生。」《法華文句》曰:「若言處處受生,故名眾生者。此據業力五道流轉也。」《俱舍光記》曰:「受眾多生死,故名眾生。夫生必死,言生可以攝死,故言眾生。死不必生,如入涅槃,故不言眾死。」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81120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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