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云何為『眾生死入地獄億劫乃出』

眾所周知:『眾生』者,眾生有多義:(1)眾人共生之義。如同《法華文句》曰:「中阿含十二云:劫初光音天,下生世間,無男女尊卑眾共生世,故言眾生。此據最初也。」(2)眾多之法,假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如同《法鼓經》曰:「萬法和合施設,名為眾生。」(3)經眾多之生死,故名眾生。不曰眾死者,以有生者必有死,有死者必有生故也。如同《般若燈論》曰:「有情者數數生,故名眾生。」至於云何為『眾生死入地獄億劫乃出』?依《辯意長者子經》開示:眾生有五事行,死入地獄億劫乃出。何謂為五?所謂

  1. 不信有佛法眾,而行誹謗輕毀聖道。
  2. 破壞佛寺尊廟。
  3. 四輩轉相謗毀,不信殃罪無敬順意。
  4. 反逆無有上下,君臣父子不相順從。
  5. 當來有欲為道者已得為道,便不順師教而自貢高輕慢謗師。

由此觀之,如是『五者』,即所謂眾生死入地獄億劫乃出,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地獄』者,六道中最苦的地方,因其位置在地下,故名地獄。分為三類:(1)根本地獄,有八熱及八寒之別,是為十六大地獄。(2)近邊地獄,即八熱四門的十六遊增地獄。(3)孤獨地獄,在山間、曠野、樹下、水濱,場所無定,為各人別業所惑,因此苦報及壽命,亦各不同,若論受苦,根本最甚,近邊次之,孤獨又次之。

總而言之,眾生有五種因,言五因者:(1)生因。即惑業,謂眾生依惑業而生此身。(2)和合因。如善法與善心和合,不善法與不善心和合,無記法與無記心和合也。(3)住因。謂如屋有柱,則不傾墮,山河樹木,因大地故,而得住立,蓋謂眾生皆依四大煩惱而住也。(4)增長因。謂眾生因衣服飲食等,能長養其身。(5)遠因。如依父母之精血而生其身,依憑國力而免盜賊之難,依咒力而脫傷害是也。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6年1月16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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