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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何等為『菩薩修十種法常行乞食』

眾所周知:『菩薩』者,具名菩提薩埵Bodhisattva,又曰菩提索埵,摩訶菩提質帝薩埵。舊譯為大道心眾生,道眾生等,新譯曰大覺有情,覺有情等。謂是求道之大心人,故曰道心眾生,求道求大覺之人,故曰道眾生,大覺有情。又薩埵者勇猛之義,勇猛求菩提故名菩提薩埵。又譯作開士,始士,高士,大士等。義譯也。總名求佛果之大乘眾。如同《注維摩》曰:「肇曰:菩提佛道名也。薩埵秦言大心眾生,有大心入佛道,名菩提薩埵。」《大乘義章》曰:「菩薩胡語,此方翻譯為道眾生。具修自利利他之道,名道眾生。」至於何等為『菩薩修十種法常行乞食』?依《佛說除蓋障菩薩所問經》開示:菩薩若修十種法者,常行乞食。何等為十?所謂

  1. 為欲攝受有情故行乞食】。謂若菩薩見諸有情受苦惱者善根微少,為欲攝受令其具足諸善根故而行乞食。
  2. 【次第而行乞食】。薩若入城邑聚落行乞食時,當住正念端直其身,進止可觀威儀有則,諸根寂靜如理瞻視繫念善法,所行乞食依其次第,終不棄捨貧窶之舍而從富乞。
  3. 不生疲倦而行乞食】。由其次第行乞食故,不生疲倦亦無譏毀。
  4. 【喜足而行乞食】。於彼有情生染愛不起瞋恚,亦不厭棄。所得之食,隨應而受便生喜足。
  5. 為欲分布而行乞食】。謂於婆羅門剎帝利長者居士諸大族舍,從一至一次第行乞,所獲飲食知量止足,唯除異處而悉不往。謂異處者,惡犬畜家及有新生犢子之舍,破壞淨戒墮畜生中能起嬈亂之者,若男若女童男童女共所嫌棄,如是等處皆悉遠離。
  6. 【不耽著故而行乞食】。菩薩雖受其食不生染愛,不起驕逸亦不取著。
  7. 【善知量故而行乞食】。所獲飲食知量止足,受已還復所居僧坊,收其衣缽盥手濯足,於如來像前或如來塔前,尊重恭敬作供養已,入自舍中以所乞食而為四分,一分授彼同梵行者;一分施於貧苦有情;一分當施墮惡趣者;一分自食唯除異處而悉不往。
  8. 為令善品得現前故而行乞食】。其所受食但為資養身故,亦不令其身極羸瘦亦不沈重。何以故?若極羸瘦妨修善法,若極沈重長睡眠,菩薩為令善品得現前。
  9. 令得圓滿諸善根故而行乞食】。菩薩為令善品得現前故,隨受食已發起精進離諸懈怠,漸當修進菩提分法令得圓滿。
  10. 【離身想故而行乞食】。菩薩以其修進菩提分法得圓滿故不起我執,無我執故,乃至能以身肉施諸有情。

    由此觀之,如是『十種法』,即所謂菩薩修十種法常行乞食,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常行乞食』者,謂比丘離諸貪求,不受他請,常行乞食,以資色身,助成道業。若得食時,或好或惡,不起分別增減之念;若不得食,亦無嫌恨,得與不得,心常平等,是為頭陀行也。

    總而言之,『菩薩』者,佛教指上求佛法,下化眾生的聖者。在三乘中,菩薩高於羅漢而次於佛。菩薩標榜大慈大悲,普渡眾生,是大乘精神的象徵。北周‧庾信《五張寺經藏碑》云︰「如來說法,萬萬恒沙;菩薩轉輪,生生世界。」菩薩,乃是梵語菩提薩(Bodhisattva)的省音,意譯為「覺有情」、「道眾生」等。我國民間熟悉的菩薩有觀世音、大勢至、文殊、普賢、彌勒、地藏等。菩薩普渡眾生,往往變現各種「化身」,如觀世音菩薩就有「三十三身」。如同《法華經‧五百弟子品》謂︰「內秘菩薩行,外現是聲聞。」聲聞,即羅漢。唐‧白居易《送守實上人遊江南》詩云︰「無妨菩薩是船師。」船師,是「凡夫」身。此外,「薩(Sattva)除譯為「有情」、「眾生」外,亦譯作「勇猛」。因此,「菩薩」亦可釋謂勇猛求取佛道的聖者。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5年10月20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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