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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云何為『聲聞律與菩薩律之區別』

   眾所周知:『梵語優婆羅叉Uparaks!a,譯曰律毘尼。譯曰律者,義翻也(毘尼之正譯曰滅,或調伏)。律猶言法,禁制之法也。又詮量,詮量罪之輕重也。如同《大乘義章》曰:「律者,外國名優婆羅叉,此翻名律。解釋有二:一就教論,二就行辨。若當就教,詮量名律。若當就行,調伏名律。毘尼之教詮此律行,故稱為律。又生律行,故復名律。」同曰:「禁制之法,名之為律,律猶法也。」《止觀》四曰:「律者,詮量輕重,分別犯不犯。」至於云何為『聲聞律與菩薩律之區別』?茲依《佛說文殊師利淨律經》所開示,分述之如下

  1. 受教畏三界難厭患[-+(/)]聲聞之律。護於無量生死周旋勸安一切人民蚑行喘息蠕動之類開導三界決其疑網眾想之著是菩薩律。

  2. 惡厭積德以用慳廢不能自進是聲聞律。興功為德不厭諸行以益眾生因而得濟是菩薩律。

  3. 滅除一切塵勞之欲己身所惡是聲聞律。伐一切眾生塵勞恩愛之著是菩薩律。

  4. 不睹諸天心行所念所志不同是聲聞律。目見三千大千之佛國土根心所歸是菩薩律。

  5. 但能察己心之所行是聲聞律。普見十方諸佛處所眾生心念菩薩律。

  6. 唯照己身志性所趣是聲聞律。光于一切人民之行蜎蜚蠕動心念思惟三界之居各有本末是菩薩律

  7. 難將以護一切眾魔聲聞律。降化一切三千大千世界諸魔官壞眾魔行能受正法是菩薩律。

  8. 如毀破碎瓦石之器不可還合小志之德滅度如是不進正真是聲聞律。猶若金器雖為破敗終不遺棄即可還合以為寶器大士現滅深慧法身永存不朽不增不減續現三界是菩薩律。

  9. 若大火燒山林樹木莫不燔燎禽獸馳小志若茲畏三界難藏隱泥洹是聲聞律。樂于生死獨步三界意無怯弱欣心娛樂道法之樂勸化眾生亦如苑囿遊觀之園花實茂盛多所悅豫是菩薩律。

  10. 不能斷除罣礙盤結之難而有處所是聲聞律。磨滅一切蔽蓋之患永無止處是菩薩律。

  11. 取要言之而有限節自繫縛身以有限德而見成就戒定慧解度知見事不能具足無極大道是聲聞律。所接玄邈志如虛空功勳無量戒定慧解度知見品不可稱載是菩薩律。

    由此觀之,如是『十一者』,即所謂聲聞律與菩薩律之區別,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聲聞』者,梵語,舍羅婆迦S/ra%vaka,為佛之小乘法中弟子,聞佛之聲教,悟四諦之理,斷見思之惑,而入於涅槃者也。是為佛道中之最下根。如同《勝鬘寶窟》曰:「聲聞者,下根從教立名,聲者教也。」又『菩薩』者,梵語菩提薩埵的簡稱,華譯為覺有情,就是覺悟的有情的意思,也就是上求佛道和下化眾生的大聖人。前者只求自利了脫生死,而後者不但求自利了脫生死,並求化他令眾生也能超出三界,是故彼等所受持之『戒律』有如上述之區別。

    總而言之佛教之『戒律』,真是生死海中之慈航,迷津道上之寶筏,暗室中之明燈,渡巨浪之浮囊,故佛經云:「護戒如護目,皎潔若冰霜,戒為無上菩提本,應當一心持淨戒。」又云:「戒如大明燈,能消長夜暗;戒如真寶鏡,照法盡無餘;戒如摩尼珠,雨物濟貧窮,離世速成佛,惟此法為最,是故諸菩薩,應當勤護戒。」又舉凡佛門弟子,皆應以清淨心,受持戒法,盡此一報身,同生極樂國,使正法永住,佛日爭輝。蓋舉國人民,若能受持三皈五戒,不殺生即是『仁』之表現;不偷盜即是『義』之表現;不邪淫即是『禮』之表現;不飲酒即是『智』之表現;不妄語即是『信』之表現。如此謹守『仁義禮智信』五常,有生之年不會違法亂紀,身陷囹圄,安樂過一生;死後也可保住『人身』,不墮三惡道(餓鬼道、畜生道或地獄道),現今社會之亂象,亦可銷聲匿跡於無形。設若更能止惡(不造十惡業)、行善(造十善業),必能往生『欲界六天』,若能加修禪定,必能往生『色界天』,甚至於『無色界天』。設若更發『菩提心』,受持『在家菩薩戒』,修學『六度萬行』,並如法修行,俱足『信願行』三資糧,說不定能『明心見性』,或往生『西方極樂世界』。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41025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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