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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修法重罰救河川

 

 

201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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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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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近相繼傳出重大河川汙染事件,汙染製造者包括全球知名的半導體封裝大廠!消息傳出,社會震驚,原來,台灣的高科技產業竟然是建立在環境汙染的基礎上。

 這家國內歷史最久的半導體封裝業者,廠房從北部的竹科一直擴展到南科,年營業額上千億新台幣。然而,這樣一間國際性的大公司,屢屢因排放不合格的工業廢水進入河川而受罰,今年已經有四次。日前,又被高雄市環保局發現,竟然在排放管中灌自來水,目的就是稀釋廢液濃度後偷排進入後勁溪。但加水稀釋只是淡化廢水的濃稠度和可能的臭味,卻不能除去廢水的中的工業有害毒物,仍然造成嚴重河川汙染。

 無獨有偶,彰化也接著發生電鍍廠集體排放汙染的惡例,十家不肖業者把含有鉻、鎘等重金屬直接排入大肚溪,連灌水稀釋的過程都免了!犯行嚴重,由檢察官和中央環保署率領二百多人,在環保警察荷槍實彈下,大陣仗查緝揭發。

 國內河川汙染早已不是新聞,河水染黃、染紅的場景,令人怵目驚心。然而,汙染事件至今不絕,從高科技大廠到中小型電鍍工廠都罰不怕,主要原因就是罰則太低,最高罰款也只有區區新台幣六十萬而已;和其獲利相較,簡直是九牛一毛。

 六十萬竟然是最高罰款,民眾聽來幾乎難以置信,這些有毒工業廢水日夜不停的進入河川,汙染了地下水、毒害了四周的農田,我們喝的水,吃的米,可能就這樣在不知不覺中被汙染,由全民付出健康損害,河川與國土汙染的代價。

 環保單位解釋,除了罰款,也可以祭出追繳業者不法利得與勒令停工兩個手段。究其實,所謂追繳不法利得,完全沒有遏阻作用。環保署就承認,自民國九十九年以來,總共二十八件追繳案、八億五千萬元不法利得中,只追繳了不到四億元;還有業者進行訴訟,企圖翻案。至於勒令停工,因為考慮員工生計,這項罰則也不輕易出手。

 台灣的環境早已承受不可之重,讓民眾心痛落淚。然而,有公權力的政府,也要到晚近由於媒體大幅報導與社運抗爭,才突然「看見」、「發現」嗎?早年台灣的河川汙染程度比現在更嚴重不知幾何,近年的確稍見整治之效,但在長年汙染累積下,目前需要更嚴格的管制標準與方式,以免抵消了尚顯不足的防治功效。

 當務之急應該是立即修正《水汙染防治法》,大幅提高罰則金額,而且,必須是可按日罰,才能有遏阻效力,讓不肖業者害怕收手。就像《食品安全管理法》,在一連串食安風暴後,最高罰款從三十萬一路上調到六百萬、一千五百萬,最後到三千萬。雖然制定高額罰款未必能完全杜絕河川汙染,但沒有重罰條款的話,只會讓業者心存僥倖,甚至鼓勵其肆無忌憚的汙染環境,大賺黑心錢。

 二○一三年將盡,連串的食安問題與環境破壞激起民眾的憤怒與覺醒,政府必須藉此民氣可用之際,迅速修正落後的環境保護法令,做為查緝不法、拯救環境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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