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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云何為『菩薩於大乘中為障難之法』

   眾所周知:『菩薩』者,具名菩提薩埵Bodhisattva,又曰菩提索埵,摩訶菩提質帝薩埵。舊譯為大道心眾生,道眾生等,新譯曰大覺有情,覺有情等。謂是求道之大心人,故曰道心眾生,求道求大覺之人,故曰道眾生,大覺有情。又薩埵者勇猛之義,勇猛求菩提故名菩提薩埵。又譯作開士,始士,高士,大士等。義譯也。總名求佛果之大乘眾。如同《注維摩》曰:「肇曰:菩提佛道名也。薩埵秦言大心眾生,有大心入佛道,名菩提薩埵。」《大乘義章》曰:「菩薩胡語,此方翻譯為道眾生。具修自利利他之道,名道眾生。」至於云何為『菩薩於大乘中為障難之法』依《佛說海意菩薩所問淨印法門經》開示菩薩於大乘中而為障難之法,所謂

(一)    有四種法。(1)惡聞所謂尋求外道文籍。(2)於其六波羅蜜菩薩藏正法不樂聽受。(3)增上慢心起諸魔業。(4)業障隨逐毀謗正法。

(二)    有四法。(1)貪愛。(2)瞋恚。(3)愚癡。(4)煩惱增盈不求善法功德。

(三)    復有四法。(1)嫉他得利。(2)諂曲親近諸說法師。(3)起黠利慧誑行饒益。(4)以不實心而作欺誑。

(四)    復有四法。(1)於善友所起惡友想。(2)於惡友所起善友想。(3)於非法中起正法想。(4)於正法中起非法想。

(五)    復有四法。(1)常起慳染之心。(2)見乞丐人即起損害過失之心。(3)施已生變悔心。(4)起背一切智心。

(六)    復有四法。(1)欲心行施。(2)過失心行施。(3)怖畏心施。(4)愚癡心施。

(七)    復有四法。(1)為求名稱故施。(2)為求美譽故施。(3)為求善聲故施。(4)為求讚歎故施。

(八)    復有四法。(1)以世俗情義故施。(2)有所為事故施。(3)不顯明施。(4)不自手施。

(九)    復有四法。(1)以麤物施。(2)不貴重施。(3)恭敬施。(4)增上慢施。

(十)    復有四法。(1)利刀施。(2)以毒藥施。(3)不軌法施。(4)損害心施。

(十一)          復有四法。(1)於持戒人生瞋恚心。(2)於破戒人起彼損害不將護心。(3)自所修戒而常雜亂。(4)於說戒人起殺害想。

(十二)          復有四法。(1)好求艱苦財利。(2)若得法利不鈞他分。(3)不欲他人所得利養。(4)於自得利不生知足。

(十三)          復有四法。(1)身曲非威儀道。(2)語曲所言不實。(3)心曲欲作諸罪。(4)一切處曲不以淨命而資養故。

(十四)          復有四法。(1)於其同住大乘之者起瞋恚心。(2)不能覺了諸魔事業增上慢故。(3)聞非所說而即喜行。(4)聞說諸善功德而生惱意。

(十五)          復有四法。(1)高慢正法不能親近。(2)於說法師不起尊重。(3)其父母師長及親教師不生歸敬。(4)身心堅獷諸所起行常生違背。

(十六)          復有四法。(1)舉揚自德。(2)隱覆他德。(4)我慢熾然。(4)堅猛瞋恚。

(十七)          復有四法。(1)懈怠。(2)惛沈。(3)不正順。(4)執著。

(十八)          復有四法。(1)不調伏。(2)不寂靜。(3)不隱密。(4)不柔善。

(十九)          復有四法。(1)少聞入於國城聚落。(2)不具戒蘊而求利養。(3)不護身儀入女人舍。(4)不住等引之心解入一切眾生根性。

(二十)          復有四法。(1)不能勤修四攝之法。(2)棄捨成熟眾生。(3)毀謗正法不作護持。(4)於說法人而生嬈惱。

(二十一)復有四法。(1)愚癡常生多欲。(2)瞋恚樂作諸罪。(3)貪愛不生喜足。(4)求利心常無厭。

(二十二)復有四法。(1)不信而常掉舉。(2)親近惡友不厭捨罪。(3)懈怠減沒善法。(4)放逸所作善根而皆喪失。

(二十三)復有四法。(1)不能內觀察故而常無慚。(2)慧解不明曉故而常無愧。(3)與無間業等故而不知恩。(4)雖於他人少行善利而自伐滅返生誣謗。

(二十四)復有四法。(1)瞋。(2)忿。(3)恨。(4)害。

(二十五)復有四法。(1)虛誑諸聖。(2)不護諸聖。(3)輕慢施主。(4)於阿羅漢起增上慢。

(二十六)復有四法。(1)身業不能清淨。(2)語業不能善護。(3)心業雜染。(4)於大乘中而生疲倦。

(二十七)復有四法。(1)於眾聚中而起兩舌。(2)於師長阿闍梨所而發惡語。(3)於諸來求者而興綺語。(4)虛誑人天。

(二十八)復有四法。(1)不護戒蘊。(2)不越他世。(3)散失善根。(4)壞長養勝行。

(二十九)復有四法。(1)於大眾中起強勝心。(2)於集會所執高慢心。(3)常出惡言欲離於罪。(4)以雜亂語說世間典。

(三十)          復有四法。(1)以不勤行心居寂靜處。(2)多損害心居憒鬧中。(3)不種善根起有福想。(4)竊菩薩名求利活命。

(三十一)復有四法。(1)心不柔順。(2)其心麤獷。(3)心不調伏。(4)於諸眾生起艱苦心。

(三十二)復有四法。(1)憍恃持戒。(2)憍恃多聞。(3)憍恃住阿蘭若。(4)憍恃頭陀功德

(三十三)。復有四法。(1)計我為勝。(2)計法為勝。(3)以少善根計為高勝迴向菩提。(4)先修大乘之行中樂聲聞緣覺乘法。

(三十四)復有四法。(1)執著於身。(2)著於心。(3)執著於戒。(4)不向勝道。

(三十五)有四法。(1)親友家乞於非家用。(2)追求利養自謂清淨而復喜見破戒之者。(3)耽樂俗舍。(4)於具戒人而生瞋恚艱苦所作起諸纏縛。

(三十六)復有四法。(1)多作事。(2)多求利。(3)多語言。(4)多知識。

(三十七)復有四法。(1)我見取著於我。(2)眾生見取著眾生。(3)斷見取著無作。(4)常見取著身命。

(三十八)復有四法。(1)雖於諸事有所發起。(2)發起已不能攝持。(3)不攝持故而生疲懈。(4)以疲懈故乃起怖畏。

(三十九)復有四法。(1)修昇進地地之智。(2)不能善修禪定。(3)棄捨眾生勝慧不行。(4)雖修願及方便起有得之想。

(四十)          復有四法。(1)法障隨眠而根性鈍。(2)業障隨眠於諸善根而不勤行。(3)煩惱障隨眠三蘊隨轉。(4)魔事隨逐忘失菩提心。

   由此觀之如是『四十類』四法,即所謂菩薩於大乘中而為障難之法,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者,煩惱之異名。煩惱能障礙聖道,故名障。如同《大乘義章》曰:「能礙聖道說以為障。」又『』者,詰責邪義,謂為難。常謂之難詰難問等。字典曰:「詰辯也。孟子於禽獸又何難焉?注:難,責也。」

總而言之,『菩薩』者,佛教指上求佛法,下化眾生的聖者。在三乘中,菩薩高於羅漢而次於佛。菩薩標榜大慈大悲,普渡眾生,是大乘精神的象徵。北周庾信《五張寺經藏碑》云︰「如來說法,萬萬恒沙;菩薩轉輪,生生世界。」菩薩,乃是梵語菩提薩(Bodhisattva)的省音,意譯為「覺有情」、「道眾生」等。我國民間熟悉的菩薩有觀世音、大勢至、文殊、普賢、彌勒、地藏等。菩薩普渡眾生,往往變現各種「化身」,如觀世音菩薩就有「三十三身」。如同《法華經‧五百弟子品》謂︰「內秘菩薩行,外現是聲聞。」聲聞,即羅漢。唐‧白居易《送守實上人遊江南》詩云︰「無妨菩薩是船師。」船師,是「凡夫」身。此外,「薩(Sattva)除譯為「有情」、「眾生」外,亦譯作「勇猛」。因此,「菩薩」亦可釋謂勇猛求取佛道的聖者。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3515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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