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何等為『眾生之十種愛建立根本』

 

    眾所周知:『眾生』者,又名有情,即一切有情識的動物。集眾緣所生,名為眾生,又歷眾多生死,名為眾生,十法界中,除佛之外,九界有情,皆名眾生。至於何等為『眾生之十種愛建立根本』?依《大寶積經》開示:我(世尊)觀世間一切眾生,由十種愛建立根本。何者為十?所謂

(一)緣愛故求。

(二)緣求故得。

(三)緣於得故便起我所。

(四)緣我所故起諸定執。

(五)諸定執故起欲貪。

(六)緣欲貪故起深耽著。

(七)緣深耽著故起慳吝。

(八)緣慳吝故起於聚斂。

(九)緣聚斂故起諸守護。

(十)緣守護故執持刀仗,諍訟譏謗起種種苦,又因此故興別離語,長養諸惡不善之法。

    由此觀之,眾生由此『十種』愛根本法之所建立,求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為得無根無所依法故,以淨信心捨釋氏家趣無上道。何以故?蓋『無上道』者,如來所得之道,更無過上,故名無上道。如同《法華經方便品》曰:「正直捨方便,但說無上道。」《同壽量品》曰:「每自作是念:以何令眾生,得入無上道,速成就佛身?」《同勸持品》曰:「我不愛身命,但惜無上道。」《法華嘉祥疏》曰:「菩提云道,無上正遍知果道也。」

    總而言之,『眾生』者,有多義(一)眾人共生之義。如同《法華文句》曰:「中阿含十二云:劫初光音天,下生世間,無男女尊卑眾共生世,故言眾生。此據最初也。」(二)眾多之法,假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如同《法鼓經》曰:「萬法和合施設,名為眾生。」(三)經眾多之生死,故名眾生。不曰眾死者,以有生者必有死,有死者必有生故也。如同《般若燈論》曰:「有情者數數生,故名眾生。」《大乘義章》曰:「多生相續,名曰眾生。」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0521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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