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何等為『十解法』

 

    眾所周知:『解法』者,有二義(1)釋之義,即釋文義而消疑滯也。又具云解釋,或曰解義;(2)知解之義,即謂由見聞義理而生之心解也,對於行而言,如信解、領解、悟解、了解之類是也。至於何等為『十解法』?依《華嚴經內章門等雜孔目章》開示:十解法者,即所謂

(一)第一知識,約一乘別教,說見佛義。

(二)第二知識,約一乘別教,觀察大海,得正緣起,蓮華上佛,說圓教義。

(三)第三知識,約一乘別教,說如意神通義。

(四)第四知識,約一乘別教,從其口中,放大光雲攝集自在義。

(五)第五知識,約一乘別教,入攝一切佛剎無量旋陀羅尼,廣作利益義。

(六)第六知識,約一乘別教,入滅盡定,廣作利益義。

(七)第七知識,約一乘別教,普莊嚴園林,普現其身,作利益義。

(八)第八知識,約一乘別教,上位下加,執手現事,成利益義。

(九)第九知識,約一乘別教,成返道法,登刀山投火聚,成利益義。

(十)第十知識,約一乘別教,現其法堂,及顯身相,成利益義。

    由此觀之,如是『十者』,即所謂十解法,吾等學佛修道者若能如法修行,將能得普門陀羅尼等百萬阿僧祇陀羅尼門,以為眷屬,成解脫究竟相。何以故?蓋『解脫』者,自在之義。梵語木底木叉,譯作解脫,即離縛而得自在之義。解惑業之繫縛,脫三界之苦果也。故涅槃之體,離一切之繫縛,得以解脫為其別稱。禪定之德,係脫縛自在,亦得別受種種解脫之名號。故解脫者,可為出世之總相也。

    總而言之,吾等學佛修道者欲成就『佛道』,必須先信仰其法,次了解其法,再依其法而修行,最後必能證悟道果。至於所謂『佛道』,梵語菩提,新譯曰覺,舊翻曰道。道者通之義,佛智圓通無壅,故名之為道。道有三種:一聲聞之所得,二緣覺之所得,三佛之所得。今為佛所得之無上菩提,故云佛道。如同《法華經序品》曰:「恆沙菩薩,種種因緣,而求佛道。」《同方便品》曰:「是諸世尊,皆說一乘法,化無量眾生,令入於佛道。」《同信解品》曰:「我等今者真是聲聞,以佛道聲,令一切聞。」《大乘義章》曰:「菩提胡語,此翻為道。果德圓通,名之為道。」又曰:「菩提偏在果,故證成佛道,名得佛道。」《嘉祥法華疏》曰:「菩提云道,是無上正遍知果道也。」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091223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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