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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激消費 還需增加投資
  2009/1/18 | 作者: | 點閱次數:52 | 推薦朋友 | 新聞評分 | 環保列印
 
  今日發放消費券,整個社會熱烈期待,未演先轟動,甚至搶先預跑;為了搶攻消費券商機,不只各地方政府紛紛祭出大利多,各行各業也卯足勁推出優惠專案。面對景氣蕭條,這股新活力的注入,頗能撼動人心。

發放消費券目的就是要刺激消費,產生連鎖效果,增加其他的消費。根據媒體民調,有三成的人想買民生用品,亦即已有需求的東西。消費券使原本要消費在民生用品的金錢,變成是政府出資,則消費券要達到政府所期望「一加一大於二」的效果,顯然很難達成。

但不同的民調也顯示,有六成的人希望「額外消費」,買「想了好久的東西」;另一份調查結果,四成的人表示應該會花掉超過消費券的金額。額外消費、花費更多,才會使消費券發揮到最大作用。  

消費券使用的方式愈多元,搶商機祭出的優惠愈大,近來甚至有航空公司推出用三千六百元消費券買價值二萬元的機票,連馬總統都直呼「不可思議」;他說,不景氣的年代,企業和政府都要有創意,一定會度過金融風暴。

有創意才有生意。不過,包括消費券在內,政府高度舉債與減稅的經濟效益仍有待評估。目前財經政策幾乎完全仰賴減稅與舉債,規模超過八千億元,馬總統曾言:「現在是非常時期,一定要使出非常手段。」但債臺高築是符合經濟效益的非常手段嗎?

政府為搶救經濟,「激勵內需,振興經濟」,用的是凱因斯的思維與手段,凱因斯經濟理論的本質就是「用政府採購救經濟」,消費券正是台灣因應經濟海嘯的第一項國家級凱因斯行動。但多項減稅與擴大支出,看似「苦民所苦」,萬一無法達成刺激消費、激勵投資、帶動經濟成長的效益,將留下數千億的財政缺口,勢必得不償失,只是使以後的人難以翻身。

消費券乃屬「一次性作法」,對整個經濟的結構性困局所能產生的紓困程度,其實有限,因此在發放消費券之外,增加投資才是振興經濟的正途。畢竟「內需消費」對經濟的貢獻率遠不及「投資」與「外貿」部門所能產生的動能。

馬總統表示,發行消費券政策目的是希望帶動更多消費,先穩住消費市場,進而帶動更多消費,再加上一千七百億的愛台十二項建設,及四年五千億的振興經濟新方案,未來將有更充沛資金注入台灣經濟體系,活絡景氣。可見政府也知道,要有效因應這波百年一見的經濟海嘯,政府擴大基礎建設、公共投資以及民間加強生產營運投資,才是真正有效的激勵。

全球金融雜誌最近以台灣為例,做「擊敗經濟衰退」專題報導,特別強調台灣經濟體質十分健全,銀行存放比僅百分之八十,相較歐美國家高達九成以上,台灣的情形可能是全世界最佳。世界銀行副總裁林義夫日前也表示,台灣經濟的基本面健康,目前短期的表現不佳乃是「非戰之罪」。

全球金融更報導說:「台灣經濟奇蹟的故事,不會如此輕易從地球消失」,因此,除了善於積極運用消費券,大家更要對台灣經濟有信心,「全民拚經濟」,相信可以很快度過經濟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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