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我當家》系列/經濟篇

2008/1/29 | 作者: | 點閱次數:27 | 推薦朋友 | 新聞評分 | 環保列印


台灣過去這幾年,經濟並沒有明顯進步,在節約能源提升能源效率、溫室氣體減量和環境保護方面的表現,也乏善可陳。政府經濟和環保政策常自相矛盾,違背誠信停建核四,又刻意壓低能源價格,無法合理反映內部和外部成本,以致發生惡性循環的連串錯誤。

台灣缺乏天然資源,百分之九十八的能源仰賴進口。能源供應的穩定關係到國家安全,能源政策應有大格局、高層次的思考,但政府長期刻意壓低能源價格,國內油電價格偏低,導致能源需求有增無減,能源密集度不斷上升,即使在二○○二年經濟出現負成長時,能源需求照樣大幅成長。即使這兩年國際能源價格飆漲,政府還是罔顧化石能源快速耗竭的事實,太多政治考量而違背市場機制,能源效率當然無法提升,寄望於再生能源也就變得捨本逐末。

另一方面,當初政府曾參考京都議定書規畫二氧化碳減量目標,卻顧忌可能對經濟產生不利影響,遲遲無法提出具體的溫室氣體減量政策和期程,結果自二○○○年至今,二氧化碳排放量不減反增,且增加了一倍多,以致於台灣的人均排放量和總排放量都高居世界前列,遲早會成為國際規範的對象,屆時被迫採取溫室氣體減量措施,對經濟的衝擊和傷害更大。

諷刺的是,政府停建核四,衍生出「停工一百一十天,工期延三年」的浪費,造成納稅人四千多億的慘痛損失,成為全世界最貴、最慢的核能發電廠,更成為國際上笑柄。後續的「非核家園」行動方案,更是和溫室氣體減量政策自相矛盾。因為非核家園主張降低核能配比,在能源價格偏低的扭曲下,再生能源無法替代,能源配比只好集中在火力發電,增高含碳量高的石油和煤炭使用,自然導致台灣將來溫室氣體排放量有增無減的結果。

政府應重新檢討並提出一套兼顧經濟、環境和能源的政策和策略。首先應讓能源價格合理反映內部及外部成本。內部成本,就是要尊重市場機制,使能源的產製廠商反映生產成本;另一方面,考量石化能源終將耗竭,尤其後代子孫使用能源的權利不能被當代的人剝奪,應將這些「外部」成本反映在能源價格上。因此,政府有必要告知民眾能源價格長期上漲是不可免的,民眾才會及早準備節約,能源效率才能提高,環境污染也可相應減少。

另一方面,更有必要積極推動實施能源稅。能源稅可合理反映外部成本,且政府可在「稅收中性」原則下,將能源稅新增的稅收用於補貼大眾運輸系統,使公車、捷運維持低廉費率,照顧中低所得者的交通需要,也可節約能源,改善環保,甚至可用於降低所得稅負,從而建立低稅負的投資環境,維持產業競爭力。隨著能源價格的提高,更可促進能源、環保技術服務產業的興起,對經濟更是有利無害。

我們呼籲政府應該擺脫政治掛帥的錯誤偏好,應提出可長可久的能源、環境政策,從而讓台灣經濟可以永續發展。(五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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