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標題:云何為『眾生學道有七事』

 

     眾所周知:『眾生』者,又名有情,即一切有情識的動物。集眾緣所生,名為眾生,又歷眾多生死,名為眾生,十法界中,除佛之外,九界有情,皆名眾生。至於云何為『眾生學道有七事』?依《三慧經》開示:眾生學道有七事。何等為七?所謂

  1. 意喜布施不欲餘;
  2. 但欲聞;
  3. 但信;
  4. 但持戒;
  5. 但欲行;
  6. 欲學慧;
  7. 但欲脫去。

         由此觀之,如是『七者』,即所謂生學道有七事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學道』者,謂學佛修道終究要了脫生死超出三界』者,能通之義。大要有三種:一有漏道,善業通人使至善處,惡業通人使趣惡處,故善惡二業謂之道。所至所趣之處亦名為道,如地獄等之六道是也。二無漏道,七覺八正等法,能通行人使至涅槃,故謂之道。又行體虛融無礙,故為通之義。以通故,名為道。如道諦,道品,聲聞道,佛道等。梵言菩提是也。三涅槃之體,排除一切障礙,無礙自在,謂之道。如同《涅槃無名論》曰:「夫涅槃之名道也。寂寥虛曠,不可以形名得。微妙無相,不可以有心知。」

總而言之,眾生有多義:(一)眾人共生之義。如同《法華文句》曰:「中阿含十二云:劫初光音天,下生世間,無男女尊卑眾共生世,故言眾生。此據最初也。」(二)眾多之法,假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如同《法鼓經》曰:「萬法和合施設,名為眾生。」《注維摩經》曰:「生曰:眾生者眾事會而生,以名宰一之主也。」《大乘義章》曰:「依於五陰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大經慧苑疏》曰:「眾法成生,亦名眾生。」《法華文句》曰:「若攬眾陰而有,假名眾生。此據一期受報也。」(三)經眾多之生死,故名眾生。不曰眾死者,以有生者必有死,有死者必有生故也。如同《般若燈論》曰:「有情者數數生,故名眾生。」《大乘義章》曰:「多生相續,名曰眾生。」《法華文句》曰:「若言處處受生,故名眾生者。此據業力五道流轉也。」《俱舍光記》曰:「受眾多生死,故名眾生。夫生必死,言生可以攝死,故言眾生。死不必生,如入涅槃,故不言眾死。」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20816日星期日
妙音書院【http://blog.xuite.net/famscl/a -官網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famsc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