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眾生修六波羅蜜其義云何
眾所周知:『眾生』者,又名有情,即一切有情識的動物。集眾緣所生,名為眾生,又歷眾多生死,名為眾生,十法界中,除佛之外,九界有情,皆名眾生。至於眾生修六波羅蜜其義云何?依《佛說未曾有因緣經》開示:眾生修六波羅蜜,其義云何?所謂
- 布施,破慳貪心,無遺惜故。
- 守善,不行惡故。
- 遭逢惡事心能堪忍,不懷報故。
- 精進修行道業,不懈退故。
- 收攝其心,不邪念故。
- 修習智慧,照除煩惱無明闇故。
由此觀之,如是『六者』,即所謂眾生修六波羅蜜之義,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六波羅蜜』者,謂一、檀波羅蜜。檀者檀那之略,譯曰布施,財施,無畏施,法施之大行也。二、尸羅波羅蜜。尸羅,譯曰戒,在家出家小乘大乘等之一切戒行也。三、羼提波羅蜜。羼提,譯曰忍辱,忍受一切有情罵辱擊打等,及非情寒熱飢渴等之大行也。四、毘梨耶波羅蜜。毘梨耶,譯曰精進,精勵身心進修前後之五波羅蜜也。五、禪波羅蜜。禪者禪那之略,譯曰惟修,新曰靜慮。又名三昧,譯作定。思惟真理定止散亂之心之要法也。有四禪八定乃至百八三昧等之別。六、般若波羅蜜。般若,譯曰智慧,通達諸法之智及斷惑證理之慧也。菩薩修此六法,究竟自利利他之大行,到涅槃之彼岸,故稱六波羅蜜。
總而言之,眾生有多義:(一)眾人共生之義。如同《法華文句》曰:「中阿含十二云:劫初光音天,下生世間,無男女尊卑眾共生世,故言眾生。此據最初也。」(二)眾多之法,假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如同《法鼓經》曰:「萬法和合施設,名為眾生。」《注維摩經》曰:「生曰:眾生者眾事會而生,以名宰一之主也。」《大乘義章》曰:「依於五陰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大經慧苑疏》曰:「眾法成生,亦名眾生。」《法華文句》曰:「若攬眾陰而有,假名眾生。此據一期受報也。」(三)經眾多之生死,故名眾生。不曰眾死者,以有生者必有死,有死者必有生故也。如同《般若燈論》曰:「有情者數數生,故名眾生。」《大乘義章》曰:「多生相續,名曰眾生。」《法華文句》曰:「若言處處受生,故名眾生者。此據業力五道流轉也。」《俱舍光記》曰:「受眾多生死,故名眾生。夫生必死,言生可以攝死,故言眾生。死不必生,如入涅槃,故不言眾死。」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20年4月21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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