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云何為『眾生升諸天得化生』

 

     眾所周知:『眾生』者,又名有情,即一切有情識的動物。集眾緣所生,名為眾生,又歷眾多生死,名為眾生,十法界中,除佛之外,九界有情,皆名眾生。至於依《佛說罵意經》開示:眾生升諸天得化生,有五因緣。何等為五?所謂

  1. 不近女人;
  2. 意不起;
  3. 不願小兒;
  4. 喜獨坐;
  5. 不用世間,不貪身。

         由此觀之,如是『五者』,即所謂眾生升諸天得化生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諸天』者,欲界有六天,謂之六欲天。色界之四禪有十八天。無色界之四處有四天。其他有日天月天韋馱天等諸種天神。即諸天部也。又『得化生』者,四生之一。謂依托無所,忽然而生者。如諸天,諸地獄,及劫初之人是也。如同俱舍論曰:「有情類,生無所托,是名化生。如那落迦天中有等,具根無缺,支分頓生,無而欻有,故名為化。」大乘義章曰:「言化生者,如諸天等,無所依托,無而忽起,名曰化生。若無依托,云何得生?如地論釋,依業故生。」

總而言之,眾生有多義:(一)眾人共生之義。如同《法華文句》曰:「中阿含十二云:劫初光音天,下生世間,無男女尊卑眾共生世,故言眾生。此據最初也。」(二)眾多之法,假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如同《法鼓經》曰:「萬法和合施設,名為眾生。」《注維摩經》曰:「生曰:眾生者眾事會而生,以名宰一之主也。」《大乘義章》曰:「依於五陰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大經慧苑疏》曰:「眾法成生,亦名眾生。」《法華文句》曰:「若攬眾陰而有,假名眾生。此據一期受報也。」(三)經眾多之生死,故名眾生。不曰眾死者,以有生者必有死,有死者必有生故也。如同《般若燈論》曰:「有情者數數生,故名眾生。」《大乘義章》曰:「多生相續,名曰眾生。」《法華文句》曰:「若言處處受生,故名眾生者。此據業力五道流轉也。」《俱舍光記》曰:「受眾多生死,故名眾生。夫生必死,言生可以攝死,故言眾生。死不必生,如入涅槃,故不言眾死。」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20311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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