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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云何為『眾生能識知人之善惡能生為夜摩王

 

      眾所周知:『眾生』者,又名有情,即一切有情識的動物。集眾緣所生,名為眾生,又歷眾多生死,名為眾生,十法界中,除佛之外,九界有情,皆名眾生。至於云何為『眾生能識知人之善惡能生為夜摩王』?依《正法念處經》開示:眾生王有一法,謂能識知人之善惡,應勤修習,成就相應,現在、未來二世利益。蓋

  1. 此大智慧數數修故,若能知者,則為第一最勝大王。王知彼人是智、非智,若如是知,則是世間一切地器,任為王者,一切他王不能破壞。
  2. 若勤所作,如所應處,安置使令,彼如是業皆得成就,不失財物。於所作法,次第增長。
  3. 王見人中若非法行,王則不攝。貪食之人、不知恩人,王則不攝。多人怨人、邪見之人、無憐愍人、妄語之人、他王怨人、惡律儀人、不知時人、難調伏人、常惡業人、著境界人、曲因說人、其體本性不知足人、恒常不作利益行人、常於他所先作惡人、慢心之人、常樂怨人、踴躍之人、語動之人、意動之人如是等人,王則不攝。
  4. 攝何等人?所謂隨法修行之人、不諂曲人、不我慢人、實語之人、聰明智人、柔軟心人、不惱他人、不誑他人、於三寶所能供養人、得信之人、知足之人、調伏之人、不懈怠人、常作業人、少食之人、一切愛人、有慈心人、有悲心人、精進之人、正見之人、智慧之人、依法律人、生來清淨身口意人、信因緣人、知業報人、不飲酒人、不多睡人、近善友人、樂惠施人、有戒之人、有智之人如是等人,王則應攝。
  5. 如是等人,王於其中知輕知重,堪為何業,則令營作。彼王如是,更無餘王能為破壞,無量財寶富樂具足,隨順法行。隨法行故,則能布施,能為福德,供養三寶。

         由此觀之,如是『五者』,即所謂眾生能識知人之善惡能生為夜摩王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夜摩天』者,梵語夜摩,華言善時。謂時時唱快樂故也。此天由修施、戒二種福業,勝忉利天,是以感報得生其中也。是故王若如是知人好惡,功德因緣,於現在世常得安樂,常有利益,能護國土、能護自身,善人所讚,身壞命終生於善道,天世界中為夜摩王。以識別人善業因故。

總而言之,眾生有多義:(一)眾人共生之義。如同《法華文句》曰:「中阿含十二云:劫初光音天,下生世間,無男女尊卑眾共生世,故言眾生。此據最初也。」(二)眾多之法,假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如同《法鼓經》曰:「萬法和合施設,名為眾生。」《注維摩經》曰:「生曰:眾生者眾事會而生,以名宰一之主也。」《大乘義章》曰:「依於五陰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大經慧苑疏》曰:「眾法成生,亦名眾生。」《法華文句》曰:「若攬眾陰而有,假名眾生。此據一期受報也。」(三)經眾多之生死,故名眾生。不曰眾死者,以有生者必有死,有死者必有生故也。如同《般若燈論》曰:「有情者數數生,故名眾生。」《大乘義章》曰:「多生相續,名曰眾生。」《法華文句》曰:「若言處處受生,故名眾生者。此據業力五道流轉也。」《俱舍光記》曰:「受眾多生死,故名眾生。夫生必死,言生可以攝死,故言眾生。死不必生,如入涅槃,故不言眾死。」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9124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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