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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云何為『如來無上菩提不共相』

 

     眾所周知:『如來』者,其義有三。謂法身、報身、應身也。如同《金剛經》云:「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此法身如來也。《轉法輪論》云:「第一義諦名如,正覺名來。」此報身如來也。《成實論》云:「乘如實道,來成正覺。」此應身如來也。至於云何為『如來無上菩提不共相』?依《佛說無上依經》開示:何者是如來無上菩提不共相?。不共有二種。何等為二?所謂

  1. 【不可知】。若諸凡夫聲聞緣覺不能通達,非其境界。
  2. 【不可得】。除佛一人餘無得者。

      由此觀之,如是『二者』,即所謂如來無上菩提不共相,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無上菩提』者,菩提有三等,聲聞緣覺佛是也,此中佛所得之菩提,無有過之者,故云無上。如同《寶積經》曰:「於無上菩提,堅固不退轉。」是故不共法有五種:(1)如如理甚深故。(2)自在不可動故。(3)清淨無漏界所攝故。(4)一切所知處無礙故。(5)為眾生利益事圓滿故,是名如來無上菩提不共相。

總而言之,『如來』者,梵語曰多陀阿伽陀Tatha%gata,譯言如來,佛十號之一。又佛之本覺、始覺、究竟覺,與自覺、覺他、覺行圓滿,以及法身佛、報身佛、化身佛等種種道理,本來都是相互聯繫,互為因果的。換言之,因為有了本覺,才說始覺,然後就有究竟覺;因為有了自覺,才有覺他,最後達到覺行圓滿;因為有了法身佛,才有報身佛,所以就有化身佛。此即是《大乘妙法蓮華經》所云之『由本垂跡,開跡顯本,廢跡立本,為實施權,開權顯實,廢權立實』之道理。恰如蓮華一樣,為蓮故華,華開蓮現,華落蓮成是也。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8919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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