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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云何為『如來十八不共法』

 

     眾所周知:『如來』者,其義有三。謂法身、報身、應身也。如同《金剛經》云:「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此法身如來也。《轉法輪論》云:「第一義諦名如,正覺名來。」此報身如來也。《成實論》云:「乘如實道,來成正覺。」此應身如來也。至於云何為『如來十八不共法』?依《佛說寶雨經》開示:云何十八佛不共法?所謂如來

  1. 無有誤失。
  2. 無卒暴音。
  3. 無忘失念。
  4. 無不定心。
  5. 無種種想。
  6. 無不擇捨。
  7. 欲無減。
  8. 精進無減。
  9. 念無減。
  10. 定無減。
  11. 慧無減。
  12. 解脫無減。
  13. 於過去世智見無著無礙。
  14. 於未來世智見無著無礙。
  15. 於現在世智見無著無礙。
  16. 一切身業智為前導隨智而轉。
  17. 一切語業智為前導隨智而轉。
  18. 一切意業智為前導隨智而轉。

         由此觀之,如是『十八者』,即所謂如來十八不共法,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不共法』者,謂如來之功德與他不同,故名不共法。通論之則一切之功德悉名不共。故《地持論》中說百四十之不共法。今依一門說十八之不共法,而大小乘之法各異。有小乘十八不共法和大乘十八不共法兩種。

總而言之,『如來』者,梵語曰多陀阿伽陀Tatha%gata,譯言如來,佛十號之一。又佛之本覺、始覺、究竟覺,與自覺、覺他、覺行圓滿,以及法身佛、報身佛、化身佛等種種道理,本來都是相互聯繫,互為因果的。換言之,因為有了本覺,才說始覺,然後就有究竟覺;因為有了自覺,才有覺他,最後達到覺行圓滿;因為有了法身佛,才有報身佛,所以就有化身佛。此即是《大乘妙法蓮華經》所云之『由本垂跡,開跡顯本,廢跡立本,為實施權,開權顯實,廢權立實』之道理。恰如蓮華一樣,為蓮故華,華開蓮現,華落蓮成是也。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8425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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