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云何為『菩薩摩訶薩十八不共法』

 

     眾所周知:『菩薩摩訶薩』者,具名菩提薩埵摩訶薩埵。菩提薩埵作道眾生,新譯曰覺有情。摩訶薩埵作大眾生,新譯曰大有情。求道果之眾生,故云道眾生,求道果者通於聲聞緣覺,故為簡別於彼,更曰大眾生也。又菩薩有中高下之諸位,但為示地上之菩薩,更曰摩訶薩。如同《佛地論》曰:「菩薩摩訶薩者,謂諸薩埵求菩提故。此通三乘,為簡取大故,須復說摩訶薩言。(中略)此通諸位,今取地上諸大菩薩,是故復說摩訶薩言。」《法華嘉祥疏》曰:「摩訶薩埵者,摩訶云大。十地論云:大有三種。願大行大度眾生大。薩埵云眾生,即大眾生也。(中略)摩訶薩者簡異二乘,亦求小道,今明求於大道,故名大眾生。」至於云何為『菩薩摩訶薩十八不共法』?依《佛說寶雨經》開示:菩薩摩訶薩十八不共法。何等十八?所謂菩薩摩訶薩

(一) 行施不隨他教。

(二) 持戒不隨他教。

(三) 修忍不隨他教。

(四) 精進不隨他教。

(五) 靜慮不隨他教。

(六) 般若不隨他教。

(七) 行於攝事能攝一切有情。

(八) 能解迴向。

(九) 方便善巧為主自在,令一切有情有所修行,復能示現於最上乘而得出離。

(十) 不退大乘。

(十一) 善能示現於生死涅槃而得安樂,言音善巧能隨世俗文同義異。

(十二) 智為前導,雖現前起種種受生,而無所作離諸過失。

(十三) 具足十善身語意業。

(十四) 為攝諸有情恒不捨離,常能忍受一切苦蘊。

(十五) 能為示現一切世間之所愛樂。

(十六) 雖於眾多苦惱愚夫及聲聞中住,而不忘失一切智心,如寶堅固清淨莊嚴。

(十七) 若受一切法王位時,以繒及水繫灌其頂。

(十八) 能不捨離諸佛正法示現悕求。

     由此觀之,如是『十八者』,即所謂菩薩摩訶薩十八不共法,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十八不共法』者,菩薩摩訶薩功德與他不同。故名不共法。通論之則一切之功德悉名不共。故《地持論》中說百四十之不共法。今依一門說十八之不共法,而大小乘之法各異。

總而言之,吾等學佛修道者,若想證得『歡喜地』以上菩薩摩訶薩之果位,就時間而言,至少須歷經『一大阿僧祇劫』,就事功而言,須悲智雙運、福慧雙修至如同『十一、十二』之月亮,將圓未圓(因八地以上菩薩摩訶薩為『十三、十四』之月亮,而佛陀之福慧圓滿如『十五』之明月),確屬不易做到。尤其身處『五濁惡世』之娑婆世界,障道因緣特多,更是如『天方夜譚』般難上加難。是故吾等學佛修道者,若能選擇三根普被、利鈍全收之『念佛法門』,一門深入地修行,只要能臨命終時,自知時至,身無痛苦,心不貪戀,意不顛倒,如入禪定,蒙受 阿彌陀佛及清淨海會聖眾,手持『九品蓮花』來接引,一生『西方極樂世界』,即能證得如同『初地(歡喜地)』以上菩薩摩訶薩果位,得不退轉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直至成就『佛道』為止。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8410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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