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菩薩』者,具名菩提薩埵Bodhisattva,又曰菩提索埵,摩訶菩提質帝薩埵。舊譯為大道心眾生,道眾生等,新譯曰大覺有情,覺有情等。謂是求道之大心人,故曰道心眾生,求道求大覺之人,故曰道眾生,大覺有情。又薩埵者勇猛之義,勇猛求菩提故名菩提薩埵。又譯作開士,始士,高士,大士等。義譯也。總名求佛果之大乘眾。如同《注維摩》曰:「肇曰:菩提佛道名也。薩埵秦言大心眾生,有大心入佛道,名菩提薩埵。」《大乘義章》曰:「菩薩胡語,此方翻譯為道眾生。具修自利利他之道,名道眾生。」至於何等為『菩薩修十種法善能承事供養如來』?依《佛說除蓋障菩薩所問經》開示:菩薩若修十種法者,善能承事供養如來。何等為十?即所謂
- 以法供養是為承事供養如來非財供養。
- 如說修行是為供養。
- 為諸有情作利樂事是為供養。
- 攝受有情是為供養。
- 為諸有情隨順所行是為供養。
- 不捨誓願是為供養。
- 不捨菩薩事業是為供養。
- 如說能行是為供養。
- 諸有所作不生懈倦是為供養。
- 不捨菩提心是為承事供養如來非財供養。
由此觀之,如是『十種法』,即所謂菩薩修十種法善能承事供養如來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法身即是如來,是故以法供養即為供養如來。又積集如來所說,是即如說修行。發起諸利樂事,是即利樂有情,施作有情事業,是即攝受有情。若不能作利有情事,誓願微劣棄捨菩薩事業之者,即不能順有情行增長誓願堅固菩薩事業。又若起虛妄語志意缺減,即不能如說能行。又若生其懈倦,即不能於諸所作不生懈倦。又若於菩提心有所退失而無所證,即不能不捨菩提之心。菩薩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本無所得亦無所證,是故應如是知:以法供養,是為承事供養如來非財供養。
總而言之,『菩薩』者,佛教指上求佛法,下化眾生的聖者。在三乘中,菩薩高於羅漢而次於佛。菩薩標榜大慈大悲,普渡眾生,是大乘精神的象徵。北周‧庾信《五張寺經藏碑》云︰「如來說法,萬萬恒沙;菩薩轉輪,生生世界。」菩薩,乃是梵語菩提薩(Bodhisattva)的省音,意譯為「覺有情」、「道眾生」等。我國民間熟悉的菩薩有觀世音、大勢至、文殊、普賢、彌勒、地藏等。菩薩普渡眾生,往往變現各種「化身」,如觀世音菩薩就有「三十三身」。如同《法華經‧五百弟子品》謂︰「內秘菩薩行,外現是聲聞。」聲聞,即羅漢。唐‧白居易《送守實上人遊江南》詩云︰「無妨菩薩是船師。」船師,是「凡夫」身。此外,「薩(Sattva)除譯為「有情」、「眾生」外,亦譯作「勇猛」。因此,「菩薩」亦可釋謂勇猛求取佛道的聖者。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5年11月6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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